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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23号

(经济发展类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区域发展协同机制的提案,全国政协交由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实施起步之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会同各有关方面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关于建立黄河9省区立法协同机制

  根据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黄河保护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委会同水利部牵头成立黄河立法起草工作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压茬推进立法调研、专题研究、条文起草和专家咨询等各环节工作,全力开展立法起草工作。在立法草案起草工作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力求形成一部贯彻党的主张、表达人民意愿、反映黄河特点、具有刚性约束的高质量法律。同时,充分借鉴《长江保护法》立法工作经验,并参考行之有效的法律措施,对相关内容进行反复论证。目前,黄河保护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法律草案已进入征求意见和修改阶段,经国务院审议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关于建立黄河9省区省级政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党中央已成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我委承担,重在协调推动跨部门、跨区域重大事项,负责有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研究谋划和统筹实施。从流域治理的客观要求和黄河流域历史沿革看,沿黄上中下游、左右岸存在天然密切联系,各省区之间轮流发起召开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区联席会等协作机制。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会同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协同,做好督促落实。我委支持沿黄河各省区在生态系统保护、跨界污染治理防控、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深化合作,加强重要规划编制、重要政策制定、跨区域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形成全流域“一盘棋”共抓大保护的良好局面。

  三、关于建立黄河9省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委积极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2016年,我委与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在中央政策的支持引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地方各级政府不断探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实现形式,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突破口,大胆创新区域间生态保护的合作方式,加快推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在系统总结地方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在黄河等重要江河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推动《条例》尽快出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支持黄河流域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0月20日

发布时间:2021/10/20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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