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84号
(工交邮电类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疆国家物流枢纽规划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现答复如下。
新疆位于欧亚大陆中部,是连接我国与中亚、西亚、南亚乃至东西欧的重要桥梁和通道,是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核心区、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具备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区位和交通优势。
一、关于新疆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2018年底,经国务院同意,我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着力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为优化国家经济空间布局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其中将乌鲁木齐、哈密、喀什、库尔勒、石河子、伊犁(霍尔果斯)、博州(阿拉山口)和克州(吐尔尕特)、喀什(红其拉甫)等9个地市列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同时,在2019年、2020年分别将乌鲁木齐、阿拉山口列入年度建设名单,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渠道支持枢纽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建设。
二、关于支持多式联运发展
我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多式联运发展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开展3批共70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联运组织模式创新、技术装备研发应用、信息互联互通方面不断开展探索。同时,在印发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加强铁路专用线、联运转运等设施建设,有效衔接整合公、铁、水、空多种运输方式,强化多式联运组织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和《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实施,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相关部门,继续支持新疆发挥自身区位优势,打造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培育枢纽经济,高质量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提升集疏运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补齐功能性短板设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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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