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715号
(经济发展类223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铁路运输定价体制、促进铁路运营管理市场化的提案收悉。经商国铁集团,现答复如下。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在铁路运营管理存在多个市场主体、具备充分竞争情况下,铁路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价格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定价进行监督监测的建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委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不断深化铁路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逐步放开铁路运输竞争性领域价格,扩大经营者自主定价范围,同时加强对基本运输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程序,完善方法,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化合理化水平。
铁路客运包括普通旅客列车和高铁动车组列车。普通旅客列车硬座、硬卧主要满足中低收入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公益性特征,目前这部分运输票价实行政府定价。为健全政府定价制度,2017年我委制定出台了普通旅客列车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与普通旅客列车相比,高铁动车组及普通旅客列车软座、软卧主要满足旅客较高品质出行需求,有关旅客运输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相关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主要考虑:一是高铁运输与民航、公路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并存,通过价格杠杆作用,形成了旅客运输市场的合理分工,有利于促进综合交通体系的健康发展;二是绝大多数高铁线路运营主体涉及多家铁路运输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地方铁路和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的占比逐渐增大,不同企业可以根据区域、淡旺季、时段、旅行时间等不同情况,自主制定列车票价,在高铁内部形成了较为充分的竞争格局;三是目前已在高铁线路上探索实行差异化浮动票价,同一线路上存在不同折扣档次的动车组列车,大部分线路最低折扣票价甚至低于高铁开通初期的票价水平,为旅客出行提供了多种选择。在深化铁路运价改革的同时,我委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完善运输组织,保证与高铁动车组同方向的其他旅客列车种类不减少,并合理安排运力投入。
自高铁动车组列车实行市场化定价以来,铁路运输企业统筹考虑高铁建设和运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不同旅客需求特点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审慎制定或调整高铁动车组票价,高铁动车组票价水平总体上稳定。高铁动车组列车市场化改革,对提升铁路客运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铁路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您提及的退票费问题。目前铁路运输企业按照适当比率收取退票手续费是交通运输行业的通行做法。其目的主要是引导广大旅客合理安排行程,及时退回不需要的车票,以便其他旅客购买;同时由于运力资源相对紧张,梯次退票费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旅客相关权益、优化运力资源配置的作用。铁路运输企业自2013年起多次调整退票收费标准,目前已将原来的20%固定退票费率修改为以退票时间区别的梯次退票费率。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铁路客运票价和运输市场供求变化的监测分析,督促铁路运输企业依据《价格法》《铁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合法、公平、诚信”原则,建立健全高铁动车组票价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输成本核算制度,强化内部成本管理,自觉规范定价行为。对于实行政府定价的普通旅客列车硬座、硬卧票价,推动健全公益性运输财政补贴与价格补偿相协调机制,合理制定价格。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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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