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69号
(经济发展类3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设立国家级武汉长江新区的提案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武汉市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基础雄厚,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中具有重要作用。湖北和武汉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的重中之重和决胜之地,在这场严峻斗争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湖北和武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委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集中力量助力抗击疫情,持续加大对湖北和武汉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出并积极落实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推动湖北和武汉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一、关于设立国家级武汉长江新区
  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目前,国家级新区数量达到19个,其中,中部地区2个。当前,国家级新区相关工作的重点是指导已设立的新区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新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努力建设实体经济发展新高地,在稳定经济运行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方面发挥率先带头作用,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设立武汉长江新区的申请后,我委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经国务院同意的《新区设立审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商湖北省有关方面修改完善武汉长江新区总体方案,补充有关申报要件。下一步,我委将结合职能对这一区域建设发展予以积极关注和指导协调,待具备条件时,再统筹研究并按程序依次启动新区设立有关工作。
  二、关于请水利部牵头加强对武汉地区防洪体系防洪工程建设支持力度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专门研究部署防汛救灾工作,要求各有关地区都要做好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湖北省所提武汉长江新区选址范围涉及武湖和涨渡湖蓄滞洪区,是《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明确的42处国家蓄滞洪区中的一般蓄滞洪区,启用几率为20—30年一遇。两处蓄滞洪区是长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蓄洪运用后对降低武汉关水位效果明显,对保障武汉市防洪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武汉附近武湖、涨渡湖等蓄滞洪区围堤还未完全达标,安全建设还未启动,难以做到及时有效蓄滞洪水。湖北省和武汉市应积极推动武汉附近蓄滞洪区防洪建设和安全建设,加强蓄滞洪区人口和产业布局等管理,为蓄滞洪区安全、及时、有效运用创造条件,确保大洪水时能够“分得进、可控制、蓄得住、退得出”,保障长江流域和武汉市的防洪安全。
  长江流域蓄滞洪区事关防洪安全大局,建议湖北省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区设立审核办法》要求,深入做好有关评估论证工作,按程序审查审批,特别要做好新区总体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充分论证新区规划建设对流域防洪形势,尤其是武汉河段蓄滞洪区的影响,保障蓄滞洪区分蓄洪能力和效果,确保防洪安全;认真开展相关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城市建设、产业布局、发展规模与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三、关于支持武汉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先行区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提出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的核心作用和带动作用,以沿江主要城镇为节点,构建沿江绿色发展轴。武汉市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2019年1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湖北武汉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的意见》,支持武汉市重点围绕“四水共治”和科教资源创新驱动,在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开展先行探索。今年以来,我委多次赴武汉市开展调研,积极推动武汉市做好疫情后的复工复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推动绿色发展示范等工作。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截至2020年5月底,中央财政共安排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资金0.34亿元,支持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良好水体保护以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武汉市共有11个项目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总投资约5.69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和有关部门一道,对武汉市在推进绿色发展示范以及绿色发展专项及水污染防治等方面予以更多倾斜和支持。建议武汉在有关区域规划建设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方面:一是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扭住已有和潜在的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不放,严格守护好一江清水;二是围绕绿色发展示范主要目标和任务,积极探索“四水共治”、科教资源创新驱动新路径、新模式,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注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切实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加大对国家生命健康创新示范试验区的指导支持力度
  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湖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2.35亿元,支持湖北省包括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建设、妇幼健康保障工程等在内的306个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武汉市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暴露了城市发展中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不足,我委会同卫生健康委积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力度支持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和弱项,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制度防线。下一步,我委将同卫生健康委一道,继续加大中央投资力度支持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武汉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加大对武汉创建国家生命健康创新发展示范试验区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同时,继续配合中央改革办、中央编办等部门开展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有关研究,推动构建强大的国家公共卫生体系,积极支持包括武汉市在内的各地公共卫生工作。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16日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地区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