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735号
(经济发展类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的提案收悉。经商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省际跨界区域协同发展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9〕21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推动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加强省际产业合作,有序推动产业跨区域转移和生产要素双向流动”。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我委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三省一市开展产业协同合作,探索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三省一市在推进省际产业合作方面亦有积极举措,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关于健全协调推进机制 为推动《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党中央成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研究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全面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长三角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也成立了三级运作、统分结合的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 二、关于研究制定发展规划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制造业发展的核心承载区,制造业竞争力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有关要求,推动长三角地区制造业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牵头编制《长三角制造业协同发展规划》。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长三角地区产业空间布局,促进长三角地区制造业协同发展。 三、关于加大“一岭六县”政策支持力度 为支持苏皖毗邻区域协同发展,2018年11月我委批复实施《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提出将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成为省域交界合作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地区生态经济示范区、休闲宜居之地和生态旅游目的地。苏皖合作示范区包括江苏省常州市的溧阳市和安徽省宣城市的郎溪县、广德县,三市县均在“一岭六县”范围内。《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批复以来,苏皖两省积极推进规划实施,溧郎广三地建立了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在交通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合作、文化旅游等十个方面积极开展跨省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一岭六县”进一步深度合作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工作基础。建议先行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溧郎广三市县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及时评估示范区规划实施成效,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范围。 四、关于加快完善载体功能 关于建立国家主管部门与三省一市省际交通协作会商机制。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有关部门和三省一市建立了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推进工作机制,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关于建设宁杭高铁二通道、宁杭高速公路和打通省际“断头路”。宁杭高铁二通道已作为规划研究项目列入《发展规划》。我们将支持地方会同国铁集团及有关方面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运输需求、路网布局等因素,进一步研究建设方案及建设时机。宁杭高速公路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线路布局,建议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与交通运输部对接,加快推进该项目实施。《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G4012溧宁高速江苏溧阳至安徽广德段建设。建议地方有关部门适时启动G4012高速前期工作,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同时结合长三角交通运输更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打通省际“断头路”,促进省际间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关于复制推广自贸区海关监管政策等。截至目前,国务院在全国复制推广了6批138项改革试点经验。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复制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16日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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