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22号
(经济发展类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创新与协调,运用超常规举措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移民局、外汇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制度设计和分步骤分阶段安排。目前,有关部门和海南省正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总体方案》的部署,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一、关于优化税收政策与出入境管理体制 (一)关于优化税收政策。《总体方案》提出,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政策。如零关税方面,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企业所得税方面,202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03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2025年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2035年前,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离岛免税政策方面,已将离岛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取消单次购买限额。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税收政策,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支持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 (二)关于优化出入境管理体制。2018年5月,公安部、移民局部署海南实施59国人员入境旅游免签政策。2019年7月,公安部、移民局出台了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措施,从实施更加开放的免签入境政策、更具吸引力的引才引智政策、更为便捷的高端旅游出入境服务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举措。今年出台的《总体方案》进一步提出推进人员进出自由便利,实施更加便利的免签入境措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大支持和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力度,推动各项移民与出入境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二、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协同一体化发展 《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今年6月和9月,海南和广东两省开展高层互访,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在共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加高效便捷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体系、更加优势互补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的合作。 基础设施方面,两省将加快沈海高速粤西部分改造升级和海口段工程项目建设,提升跨界高速公路通道能力;加密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之间的班轮航线,开展多式联运合作;进一步加密海南自由贸易港直飞或与粤港澳大湾区相互中转的国际航线;积极推动琼州海峡两岸港航资源一体化整合。 金融服务方面,两省将协同建设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和海南国际能源等地方交易场所,鼓励和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大型贸易商参与海南国际清算所建设。发挥广东省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领域的优势,鼓励将科技成果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落地。同时,有关部门将积极支持海南按照“总体设计、分步推进”“金融服务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以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三大原则,在《总体方案》框架下,便利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贸易投资资金流动,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科技教育方面,海南将加强与广东的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合作,布局建设南繁、深海、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鼓励广东在海南建立研发中心,共建协同创新基地;支持高层次自主创新人才、学术交流带头人和紧缺人才加强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内的高校以共建共享等方式赴海南办学。 三、关于发行多种形式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短期消费券 今年以来,海南省加快推广消费一码通应用,已上线跨境购、餐饮、加油站、机票、商场、家电等应用模块;发动各类商家通过消费一码通发放3000多万元购物券、消费抵扣券,推动格力电器在消费一码通上开展空调“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引导消费回补。同时,海南省还举办网络零售促消费活动,组织举办“海南好物节”和“6·18”直播促销等大型网络零售促销活动,发动18个市县的领导上阵直播带货,带动销售近亿元。这些举措对短期提振消费、拉动经济和补贴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海南省将陆续在更多行业和消费领域推出多层次优惠活动,进一步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四、关于深化改革、优化政府职能 (一)关于优化政府职能。《总体方案》提出,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通过政务服务等平台建设规范政府服务标准、实现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数据有序共享,提升政府服务和治理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准入便利、依法过程监管的制度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强化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减少禁止和限制条款。下一步,海南省将按照《总体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相近或相似的功能职责,推动职能相近部门合并;深化简政放权,逐步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稳步推进投资自由便利。 (二)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今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6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在海南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5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启动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编制工作。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贯彻落实好《总体方案》,积极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原则性、基础性的法治保障。同时,支持海南充分行使经济特区立法权,立足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制定经济特区法规。 (三)关于人才培养交流。2018、2019年,为支持海南补充具有管理运营自贸区(自贸港)经验的干部人才,中央组织部先后帮助海南面向有关中央单位、部分东部发达省市选调两批厅局级干部到海南任职,同时选派两批挂职干部到海南挂职。2019年,中央组织部牵头印发《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支持海南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上大胆创新。同年,教育部会同海南省印发了《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项目清单;围绕海洋、种业、数学等领域,推动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一批高校与海南省签约,以共建共享方式“组团”赴海南办学或以多种方式支持海南教育发展,推动高水平示范性的合作办学或联合科研机构落地。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交流和培养的支持力度,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四)关于国际交流合作。《总体方案》发布以来,海南省积极组织对外传播活动,以“向世界解读好海南自贸港政策”为主线,统筹协调各单位、市县、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打通线上线下,联动中央地方,统筹境内境外,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制作推出对外传播片、短视频、网络歌曲等对外传播产品,开展了多层次、多元化、多语种的宣传解读,大力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下一步,海南省还将筹备召开好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在会展活动中扩大交流。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21日
发布时间:2020/10/21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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