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57号
(教育类06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产教融合治理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源源不断为各行各业培养亿万高素质的产业生力军,让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业发展上也有广阔空间。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深化产教融合,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性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试点先行,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尊重教育规律和经济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统筹推动作用,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2017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明确深化产教融合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提出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用10年左右时间,总体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解决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国家有关部委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工作
  我委及国家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产教融合工作,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一些好的意见和想法,很多在相关部门实践中已经探索开展,部分还在认真研究过程中。
  (一)制定实施建设试点方案。2019年9月,我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等,提出了目标考虑,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二)出台校企合作促进办法。2018年2月,教育部会同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6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为促进、规范、保障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积极支持民营优秀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我委通过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支持中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实习实验实训设施建设,改善人才培养条件,加强实践育人。财政部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支持各地在优化布局结构的基础上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各地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和1+X师资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2020年,提升计划资金达到257亿元,比上年增长8.4%,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
  (四)完善税费优惠扶持政策。2019年4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符合规定的兴办职业教育投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同时规定试点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此外,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学历教育和教育辅助服务可选择依3%征收率简易计税。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从事的学历教育,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很多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了上述税费优惠政策。
  (五)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力度。2020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工业通信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大对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培训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加强产业需求、职业标准、生产过程与培训全过程的对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培训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培养一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完善中小企业职业培训体系,发挥企业在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全年完成不少于100万人次的职工在职培训;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已累计提供包括信息技术领域在内的14个大类近3200个微课程视频资源,100余场公益直播课程,平台总访问量超过1300余万次,累计为240余万人次提供在线学习培训服务。
  (六)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2019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做好支持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教融合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对您提出的完善产教融合治理体系的意见建议的研究,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聚焦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26日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社会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