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71号
(经济发展类3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通过组合拳化解新冠疫情引发经济失控风险的提案,全国政协交由财政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事项答复如下。 您们在提案中提出的采取组合拳化解新冠疫情对国内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冲击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完全赞同提案的观点,这也与我们正在开展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有关工作完全一致,一些建议已在工作中落实,一些建议对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您们深入调查研究,为发展改革献计献策表示感谢。 一、关于金融机构减息免息 为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减息免息,金融监管机构出台了支持民营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安排等政策,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一是实施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政策。2020年6月1日,银保监会联合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二是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人民银行开展商业银行民营、中小微企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鼓励商业银行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大中型商业银行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提案中提出的政策建议,持续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减息免息。同时,我们也将完善市场主体融资有关体制机制,推动突破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二、关于帮扶民企复工复产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帮助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一是分类指导各地做好市场主体复工防疫工作预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疫情期间,印发《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推动增加防护服、口罩等供应,为各类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创造条件。做好公路网保通保畅、有序恢复运输服务、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组织。二是进一步减费用降成本。出台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非居民用气成本的政策,明确2月1日至6月30日,降低除高耗能行业外其他企业用电价格5%,提前实行淡季天然气价格政策,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预计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440亿元、用气成本80亿元以上。对全国收费公路免收所有车辆通行费。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等12条措施。三是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渡过难关。持续落实已经出台的降成本各类政策举措;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的“信易贷”扶持力度,设立“信易贷”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金;制定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政策文件,加强对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快复工复产和投资项目落地见效。 三、关于落实“六稳”“六保”政策 民营企业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为了确保民营企业平等享受各类政策,近期我们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一是认真研究起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工方案,推动《意见》落实的细化实化,推动有关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专项实施意见,提出针对性强、能精准落地、务实有效的政策举措,精准解决几个共性突出问题,形成《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四个重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创造更大发展空间。三是精准支持重点地区民营企业。联合工商银行印发《关于信贷支持湖北地区民营企业的通知》,为湖北民企设立专项信贷规模。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落实落细已出台的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各项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民营企业平等享受各类政策,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感谢您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22日
发布时间:2020/10/22
来源:体改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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