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673号(经济发展类1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打造我国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现答复如下。
  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您们深入剖析了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基础优势及存在问题,提出构建城市群协调机制,加大重点科研、产业、基础设施布局力度等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江流域11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要求,提出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的核心作用。报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4月,我委印发实施《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6年12月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明确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
  近年来,我委切实加强与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次组织召开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座谈会,指导三省推进《规划》实施,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举措有序展开。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势头良好,2019年末,城市群31个城市的常住人口达1.33亿,完成生产总值约9.36万亿元,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机制也已基本构建,省会城市合作、省际公共服务共享、基础设施联通、产业协作、生态共治等方面都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积极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结合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认真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和重大改革举措,推动武汉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能级和辐射带动能力,不断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水平。适时启动新一轮城市群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城市群发展现状、区域定位及政策需求等进行认真调研,推动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和重要改革,努力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
  二、关于支持重大科研项目与重点产业发展
  (一)关于武汉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中部)科技创新中心。
  建设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任务。科技创新中心布局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肩负着推动重要区域率先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引领带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任。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依托空间分布上集聚、研究方向上关联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集聚前沿交叉研究平台、重大产业技术开发平台、世界一流创新团队,支撑多学科、多领域、多主体开展交叉前沿性研究,促进重大原始创新成果产出的战略高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批复建设了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安徽合肥、大湾区等4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对于在武汉建设国家(中部)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我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在相关工作中统筹考虑。
  (二)关于发挥国家级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目前,国家级新区数量达到19个,其中,中部地区2个,即湖南湘江新区、江西赣江新区。当前,国家级新区相关工作的重点是指导已设立的新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努力建设实体经济发展新高地,在稳定经济运行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方面发挥率先带头作用,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设立武汉长江新区的申请后,我委非常重视,认真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经国务院同意的《新区设立审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商湖北省有关方面修改完善武汉长江新区总体方案,补充有关申报要件。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对湘江新区、赣江新区指导支持力度。同时,结合职能对有关工作予以积极关注和指导协调,待条件成熟时,再统筹研究设立新的国家级新区事宜,并按程序依次上报国务院审批。
  (三)关于支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腹地广阔,工业门类齐全,制造业基础较好,近年来,我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支持其依据自身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推动城市群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支持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等新兴电子信息产业,建设长江存储等重点项目,引导打造平板显示产业链。批准湖北、江西相关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支持湖南、湖北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通过工业转型升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等,支持湖北、湖南、江西开展69项短板装备攻关,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支持武汉13个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和6个大数据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鼓励武汉、长沙等长江中游地区企业围绕数据库、大数据平台等领域,加强技术攻关与产品研发推广。重点培育武汉“芯屏端网”光电子信息、长沙工程机械、株洲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集群。
  下一步,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将继续加大对长江中游城市群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布局的支持力度,重点发挥武汉的引领作用,引导城市群内部城市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形成差异分工、协作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等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市开展汽车电子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开展超高清视频协同中心建设,聚焦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领域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三、关于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高速铁路、水运通道、高速公路等建设和发展成效显著。目前沪昆高铁已于2016年底全线通车,郑州至万州等在建铁路项目加快推进,沿江高铁已列为2020年计划开工项目,我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快推进沿江高铁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专项,新洲至九江段二期航道整治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正加快推进,预计今年年底主体完工;宜昌至武汉4.5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正上报交通运输部立项,同步推进项目工可报告编制和其他前期工作,争取在“十四五”期内开工建设。沪蓉、沪渝、沪昆高速等高速公路网主骨架已建成通车,杭瑞高速基本建成,开县至城口、墨江至临沧等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正在加快实施。相关基础设施通道的建设,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创造了有力条件。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有关部门,支持加快沿江高铁建设,对于建设方案稳定、需我委审批的项目,将开辟绿色通道提前委托评估,具备条件后抓紧办理可研批复,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效益。武汉至南昌高铁未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我委支持地方会同有关方面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运输需求、路网布局等因素,进一步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继续推进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在建设用地、资金等要素方面继续给予积极支持。推进长江中游相关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对通行能力不足的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分期分段进行扩容改造,推进城市群地区路网提质升级,提升路网整体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
  感谢您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21日
发布时间:2020/10/21
来源:规划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