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600号
(工交邮电类3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普遍实行儿童身高、年龄“双轨制”票务优惠的提案,全国政协交由文化和旅游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2年我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明确规定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的门票价格政策标准,已实行身高、年龄“双轨制”,即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近三年来,我委相继印发《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9〕333号)、《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568号),始终要求严格落实包括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的门票减免优惠政策。下一步,我们将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上述规定对青少年等给予票价优惠。青少年购票入园时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均可办理购票入园手续,享受门票优惠价格。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8日
发布时间:2020/09/08
来源:价格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