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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559号
(经济发展类1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五位一体”推进京杭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对于我们开展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现答复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挖掘大运河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打造大运河文化带,是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自2019年中办、国办先后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和《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以下分别简称《规划纲要》和《建设方案》)以来,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和沿线省(市),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关于建立联动机制
  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2019年6月我委报请国务院同意,成立了由我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中央宣传部、我委、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指导和协调《规划纲要》实施,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建设方案》印发后,我委又参与成立了领导小组,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纳入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并召开了省部际专题联席会议。自2019年12月起,我委克服疫情影响,每月坚持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牵头、沿线省(市)和有关部门参加的视频工作例会。目前已召开7次,分别就规划编制、通水通航、空间管控、遗产保护、文旅融合、规划论证等重点问题进行研讨。同时,在联席会议机制下,我委推动成立了水利部、交通运输部、河北省牵头的通水通航专班,以及自然资源部、天津市牵头的空间管控专班,研究制定了大运河实现全线有水和运河沿线空间管控相关政策。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发挥协调机制实效,加强统筹协调、深化与有关部委、大运河沿线8省(市)的沟通协作,构建推进部省合作、部门联动、共商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关于注重资源保护
  《规划纲要》提出,充分把握大运河文化遗产的活态特征,统筹推进文化遗产的整体性、抢救性、预防性保护,弘扬大运河文化精神,不断提高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展示水平和传承活力。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我委配合国家文物局,联合编制印发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明确提出坚持以文化和生态保护为引领,着力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着力创新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机制,着力打造大运河璀璨文化带。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文化遗产等重要资源保护:一是妥善处理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始终坚持保护第一,依法合规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岸线生态功能维护,推进各类遗产资源合理适度利用。二是更加注重大运河文化遗产的活态特征,将遗产保护纳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一体化推进,推动大遗址保护利用。三是通过发展文物旅游、研学旅行,在沿线建设一批文化生态保护区,不断提高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增强遗产传承活力。
  三、关于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规划纲要》强调,大运河是沟通我国南北水系的重要通道,目前在防洪排涝、输水供水、内河航运、生态景观等方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水利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我委,联合编制印发了《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以大运河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为导向,以改善河道水资源条件、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促进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航运绿色发展、完善河道水系管护机制为主要任务,着力恢复和提升大运河防洪排涝、输水供水、内河航运、生态景观、文化传承等功能,重塑大运河“有水的河”现实载体。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着力推动一批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华北地下水超采地区河道补水工作,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大运河沿线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域岸线管控。
  四、关于弘扬运河文化
  《规划纲要》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时至今日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多层次、全方位、不间断地深化对大运河文化内涵的认知,是我们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的前提和基础。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我委配合文化和旅游部,编制印发了《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开展大运河沿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梳理,掌握各类资源的形态、分布、数量等方面情况,对优质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一体化保护和开发,将大运河沿线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我委配合国家文物局,编制完成了《大运河文化带文物保护利用专题研究报告》,开展了《大运河遗产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评估。我委向领导小组推荐了19位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涉及文物、旅游、生态、历史、建筑、规划、法律、科技、管理、艺术等多个领域。我委还通过社会发展重大政策专项,委托中国传媒大学范周教授等国内大运河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开展国家文化公园保护传承、典型案例、评价体系、管理运行模式、投融资体制等课题研究。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多层次、全方位挖掘大运河文化遗产价值,加快推进各类遗产资源调查认定、保护层级提升、专项保护立法等工作,打造一批考古公园、专题博物馆和遗产线路。同时,我委等相关部门将充分运用已有专家资源,进一步挖掘沿线省(市)相关高校、研究机构、智库等资源,深入开展多学科、多领域的大运河文化价值专题研究,加强交流合作力度,力争形成更多深刻反映大运河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的优秀成果,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撑。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将指导沿线省(市)发挥好各类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鼓励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各成员城市联合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文化遗产价值、保护理念、管理理论等专题研究及系列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普及大运河保护理念,形成全社会保护共识,并利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和驻外旅游办事处等机构,为大运河文化国际交流合作搭建桥梁和展示平台,更好传播大运河承载的中国故事。
  五、关于夯实物资保障
  《规划纲要》要求,中央财政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大力支持大运河沿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领域的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我委会同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经组织各地申报、项目评审、复核公示,下达了2020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9.3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其中4.7亿元专门用于支持29个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同时,我委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等,积极推动以企业债、专项债、PPP等多种方式完善国家文化公园多元投融资机制,组织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沿线省(市)加强项目对接。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统筹利用中央财政现有资金渠道,综合运用地方各级财政相关资金渠道,多渠道支持大运河文化带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引导社会资金发挥作用,激发多元主体参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活力,推动沿线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25日
发布时间:2020/09/25
来源:社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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