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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1496号(经济发展类1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青海藏区是我国四省藏区之一,经济欠发达,电力基础设施薄弱,供电能力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不小差距。青海藏区电力运维成本高,运营资金短缺,电网企业经营压力大,缺乏提供电力普遍服务的能力,我们原则上支持建立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
  近年来,国家一直大力支持青海藏区电力建设。“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解决了包括青海藏区在内的无电人口用电问题。2016—2019年国家安排青海藏区农村电网升级投资计划85.2亿元,其中预算内投资45.2亿元,大力支持青海藏区农网改造升级。此外,中央财政加大了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升青海藏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增强包括电力普遍服务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青海省输配电价总体水平并不高。2017年第一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面完成后,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均核定完毕。当时全国平均输配电价约每千瓦时0.21元(含税),青海省输配电价只有约为每千瓦时0.174元(含税),不含税价格约为每千瓦时0.15元,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西北区域中,也属于较低水平,低于陕西(0.195元)、甘肃(0.188元)和新疆(0.233元)。核定青海省输配电价时,按照成本监审结果和较低的资产收益率测算,青海省的输配电价理论上应该上涨,而实际公布执行的输配电价并没有上涨,主要是通过国家电网公司内部东西帮扶的方式予以疏导,因此,在核定青海省输配电价时,已经充分考虑了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包括青海藏区在内的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经济欠发达的藏区提高电力普遍服务能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1日

2019/08/01 价格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