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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877号
(科学技术类173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在国家综合科学中心设立“中国卫生研究院”,加速我国复合型尖端医学研究人才培养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中国卫生研究院”
  正如您提出,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均将医学作为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但世界各国医学创新体系建设和医学科技创新资助方式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模式。比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作用比较明显,但也有人诟病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导致生命科学与其他科学领域分离等。设立一个由国务院某部委统一直接领导的“中国卫生研究院”,事关我国医学研究体制重大改革和顶层设计,需要对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国家创新体系、国家科技计划体系作出重大调整和新的安排。作出这样的决定,需要广泛深入调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并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的意见。从目前情况看,设立“中国卫生研究院”的研究基础还不够。
  二、关于由“中国卫生研究院”统筹与生物医学相关的研究基金申请
  2014年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将改革开放以来设立的近百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新5类科技计划,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在此基础上,国家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加强顶层设计、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重大改革于2014年底启动,2017年初步完成。国家“十三五”科技发展任务已按照新5类科技计划部署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刚刚推行一段时间,是否要在医学领域单独设立研究基金,还需要卫生健康委、科技部等主管部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
  三、关于加强医学科技创新领域统筹协调和能力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卫生健康委正在推动中国医学科学院建设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加强对国家生物医药科技创新的公共支撑。科技部将依托已经建立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强化医学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创新资源配置,统筹研发布局,避免重复分散。同时,科技部在推动构建生物医学领域的创新力量建设,将在建设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等工作中,充分考虑生物医学领域的创新发展需要,力求形成最优资源配置。我委将继续推动蛋白质科学、转化医学、模式动物表型与遗传、多模态跨尺度医学影像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已经布局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培养和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高水平创新活动,为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作出更大贡献。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
2019年8月15日

发布时间:2019/08/15
来源:高技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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