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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67号
(经济发展类083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列举的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十分精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完全赞同您的观点,这与我们正在开展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完全一致,一些建议已在政策层面落实,一些建议对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您深入调查研究,为发展改革献计献策表示感谢。
  一、关于高规格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为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在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同时,为提升《条例》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先后在广东省深圳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浙江省衢州市、北京市组织召开15场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外资企业、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150家市场主体和社会团体,营商环境评价参评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等50个城市分管市领导,5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外国驻华商会,以及地方工商联、律协等单位的意见建议。
  二、关于提升电子政务平台基础支撑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部门组织开了国务院部门和地方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印发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力推进部门间政务数据共享,促进部门和地方数据互通,在此基础上,部分“放管服”改革堵点得到有效化解,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了长足进展,截至2018年底,31个省级政府已经建成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54440项省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其中29个已建成省、市、县三级以上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累计疏解堵点2976个,平均每地区解决堵点96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便利。许多面向企业群众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已集中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办事流程更加优化、效率进一步提升,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各地还通过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实现就近能办、少跑快办,促进了政务服务的便民化、智能化,构建起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同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实现各类涉企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地依法公示,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企业的全景多维画像日益精准。截至2019年3月份,通过公示系统中央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各部委提供了企业基础信息5737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462万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9万条,通过涉企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数据多跑腿”,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推动了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为各部门依法履职和协同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
  三、关于促进“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
  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改革方式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着力推动“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按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加快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草案》《关于开展国家电子政务综合试点的通知》等,成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组,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共享工作,已初步打通信息共享“大动脉”,大力消除信息孤岛,基本建立国家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开办经营、投资项目审批、建筑许可等领域开展信息共享和联合审批。此外,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建立了“互联网+”中小企业平台,采用大数据等技术,定向抓取各地区、各部门涉企政策,汇集相关涉企政策5000余条,初步实现政策结构化展示、个性化匹配等功能,推动涉企政策一网查询,服务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四、关于健全营商环境监督评价机制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我委牵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已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省际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凝聚部门地方合力,共同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经国务院同意,印发《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启动对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分省会城市和地县级市等41个城市的试评价。通过评价引导、以评促优,加快破解营商环境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促进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加准确地查找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总结提炼复制推广更多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推动地方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增强城市竞争力、激发社会创造力,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五、关于加大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就推进政务失信专项治理等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要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下称《意见》),对平等保护各类产权提出顶层设计。按照《意见》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920号),重点查找和解决社会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涉嫌政府机构失信或政府政策调整所导致的政府机构与企业、与企业家之间的产权纠纷问题。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制定《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完善企业家营商环境信息反馈机制和评价结果运用机制、由企业家对业务办理工作整体情况、具体承办部门和个人工作情况打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行风评议、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统筹考评,建立完善细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容错免责机制等建议对我们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在文件制定工作中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26日
发布时间:2019/08/26
来源:体改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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