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776号(经济发展类2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深圳市重大道路交通项目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并对项目建设用海予以支持的提案》,全国政协交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构筑大湾区快速交通网络,以连通内地与港澳以及珠江口东西两岸为重点,构建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力争实现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深圳市重大道路交通项目是粤港澳区域快速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便利粤港澳三地交通往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将深圳高等级公路项目纳入相关规划
  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逐步建立“1+N”规划政策体系,“1”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目前业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印发,“N”即支持湾区建设的具体规划或政策。其中,作为具体规划之一,我委正在抓紧编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规划,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交通运输、能源、信息通讯等需要,统筹谋划粤港澳地区基础设施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等。在规划编制中,我们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深圳城市建设需要,拟统筹纳入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前海段下沉改造等项目,并积极支持有关城市道路建设,切实完善区域高等级公路网络。
  二、关于给予深圳城市道路用海政策支持
  待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规划出台后,我委将积极支持广东省、深圳市有序推进公路、城市道路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同时建议广东省、深圳市相关部门在谋划推动相关项目时,认真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合理的用海需求,实现对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恢复、集约利用。对于符合规划、确需围填海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我委将会同自然资源部按程序做好支持和协调,加强项目用海保障。
  感谢您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14日
发布时间:2019/08/14
来源:基础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