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789号
(经济发展类0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推动全域旅游加快发展的提案》(第07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推动全域旅游加快发展的提案。2019年以来,为将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持续推向深入,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我委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9〕333号)。主要内容包括:推进更大范围降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对2018年以来尚未出台降价措施的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全面开展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价格评估工作,降低景区偏高门票价格水平。2019年,原则上完成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5A、4A级景区门票成本监审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工作。推动更大力度降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要求,对2018年已经降价,但降价不到位、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仍然突出的景区,要推动进一步降价。强化配套服务价格监管。在降低门票价格同时,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缆车、游船、停车等服务价格监管。确保降价取得实效。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景区经营管理者切实降低偏高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游览服务价格,不得只降低淡季价格、不降低旺季价格;不得通过不合理设置“园中园”门票,提高其他游览服务价格,将门票、相关游览服务项目强制捆绑销售等方式冲减降价实效,搞“明降暗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成本监审和定价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制度,及时跟踪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确保2019年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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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22日
发布时间:2019/08/22
来源: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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