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391号
(经济发展类3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粤东优势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创新发展的提案》(第4391号)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台办、银保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以下简称海西区)发展,发挥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梅州市四市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加快粤东发展和海西区建设,更好地将海西区打造成为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前沿平台和纽带。广东省委、省政府积极支持粤东参与海西区建设,要求将粤东建设成为广东省参与海西区建设的前沿阵地和示范区,以及广东发展对台关系的重要阵地。
一、关于“中央牵头组建海西经济区发展联络小组”
我委支持福建省、广东省、浙江省、江西省等地区加强区域间重大问题的沟通与衔接,推动合作机制制度化、常态化,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委将与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大对海西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在相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海西区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关于“在汕头设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对台经济文化机构”
广东省积极支持加强粤东地区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支持搭建海外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平台,创建中华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利用与台湾同属闽南语系的优势,提高文化认同感和感召力。
目前,各地台办的主要职能是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服务广大台胞,帮助他们解决在大陆投资、经商、学习、交流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国务院台办建议汕头市台办等对台工作部门,调动各种力量和资源,积极发挥作用,加强与海西区其它地方台办的相互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处理有关涉台事务。
三、关于“政策引导投资,承接台湾优势产业,推动粤东经济转型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支持海西区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优势的骨干企业。着力培育产业集群,支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指导支持开展省级示范基地培育建设,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引导工业通信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务实推动两岸产业合作,推进通信业交流合作,深化技术标准领域合作。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指导,支持粤东等海西区主动承担制造强国建设重任,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引导产业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化和完善通信基础设施网络布局,不断提升通信能力,推动工业通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在通信、技术标准领域开展两岸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两岸开展高校、智库交流。
四、关于“依托粤东推动海西经济区对台金融创新”
人民银行支持粤东发挥自身在对台关系和对外经贸合作方面的优势,在海西经济区金融创新与金融开放中发挥重要作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下属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与(台湾)中华征信所已于2015年起开展业务合作,联合推出了“台湾地区信用报告查询系统”业务。该项业务率先在台资企业相对集中的福州平潭和马尾开展试点。截至2018年3月底,上海资信与21家商业银行签订了台湾地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协议,累计提供89份台湾地区信用报告。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和《人民银行商务部公告》(〔2016〕第1号),鼓励台湾地区企业征信机构在大陆投资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并开展企业征信业务。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大陆企业征信机构走出去,根据两岸企业贸易市场的需求,与台湾地区企业征信机构开展合作,为两岸企业提供更优质的征信服务。
银保监会积极推动实现台资银行与大陆同业紧密协作,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目前开展的6个银团贷款试点项目中,2017年启动3个,其中2个成功落地,落地项目金额6.3亿元人民币,台资银行参与额度共计5500万元人民币。此外,台资银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在试点基础上还开展延伸合作项目共2个,项目金额1.1亿元,台资银行参与额度1500万元。同时,银保监会积极推动外商投资便利化,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等一系列开放措施,这些措施都将惠及台湾银行业、保险业在大陆的发展,促进两岸银行业、保险业深度融合发展。
五、关于“在南澳设立两岸海洋生态保护和发展研究中心”
2015年,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获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为首批12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一。在南澳设立两岸海洋生态保护和发展研究中心,对于海洋生态保护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广东省支持在南澳设立两岸海洋生态保护和发展研究中心,从海洋生态保护和科研的角度深化两岸合作关系。
自然资源部建议,一是海西区的建设应注重集约、节约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生态经济体系,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海西区应发挥海洋优势,壮大海洋经济,做大做强海洋产业,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自然资源部将给予积极指导;三是在已有合作基础上,发挥好已有平台和框架机制作用,在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深化科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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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1日
发布时间:2018/08/11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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