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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452号

(经济发展类2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打赢南疆脱贫攻坚战的提案》(第3452号)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问题
  为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并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了关于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确定了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提出了实施财政支持政策、实行社保和员工培训补贴、完善运费补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支持政策,积极推动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2014—2018年,我委积极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将有关支持政策适当向南疆倾斜。政策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当地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和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对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新疆提供的数据,2014—2017年底,在有关政策支持下,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快速发展,新增企业2000多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多亿元,新增棉纺产能约1000万锭,新增服装产能16亿件(套),新增就业35万人。从新增就业人员来源看,新疆籍员工超过80%,南疆四地州超过60%,农村富余劳动力超过70%。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推动新疆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关于加大对新疆特色林果业支持力度的问题
  近年来,我委商国家林草局结合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启动实施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中央按5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2017年以来,我委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支持南疆特色林果业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农业农村部组建了特色产业专家组,指导南疆地区开展扶贫产业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前期工作完善情况、中央投资可能等,继续加大对南疆特色林果业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支持力度。同时,农业农村部也将强化金融保险服务,用好产业扶贫基金,引导贫困地区开发特色农业保险,解决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难的问题。
  三、关于支持南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的问题
  我委高度重视南疆地区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会同水利部将南疆17处大型灌区和63处中型灌区全部纳入了《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范围;指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制了《南疆大中型灌区田间高效节水实施方案(2016—2020年)》,计划“十三五”期间支持南疆四地州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74万亩。“十三五”以来,我委、水利部等部门累计安排南疆四地州中央财政资金90亿元,用于支持大型灌区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4万亩,有效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为发展特色林果业提供了水利支撑。
  下一步,我委、水利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新疆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方案》有关要求,继续对南疆地区的大中型灌区改造工程建设予以重点支持。
  四、关于推进新疆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到内地就业的问题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援疆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新疆特别是南疆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19个援疆省市与新疆12个地州、兵团12个师开展工作对接并签署协议;指导新疆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技能培训和有组织输出,加强人员管理和后续跟踪服务;组织新疆和援疆省市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专项服务活动,为有组织到内地就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会同统战部、国家民委等多个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为到内地就业的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新疆和援疆省市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完善就业服务,努力促进新疆特别是南疆劳动力到内地援疆省市就业。
  感谢您们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3日
发布时间:2018/08/13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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