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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410号

资源环境类225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生态合作的提案》(第4410号)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深化京津冀生态合作是推动京津冀绿色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2015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是京津冀区域整体功能定位之一,强调要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率先突破的一项重点领域。按照《规划纲要》要求,我委协调有关部门和京津冀三省市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在重点生态工程推进、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京津冀生态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关于统一编制生态功能区划,统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生态合作重点区域与重点任务
  生态功能区划是实施区域生态分区管理、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2015年11月发布实施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已将京津冀大城市群人居保障功能区、京津冀北部水源涵养重要区、太行山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重要区列入全国重点生态功能保障工程。2015年12月,我委会同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综合考虑京津冀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生态系统完整性、主体生态功能等,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明确不同生态空间单元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和管理措施,实施差别化的国土空间管控。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解决当前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对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京津冀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目前,京津冀三省市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于2018年2月获得国务院批准。根据方案,京津冀三省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为4.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空间的20.4%。
  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方面。《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建立跨界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海域等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为落实《规划纲要》要求,有关部门和京津冀三省市坚持目标同向、措施同步,着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研究部署推动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应对因重污染天气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稳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河北省已率先完成试点。京津冀三省市共同签订了《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建立了京津冀区域环境执法联动、机动车污染防治协作工作机制,完善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区域监管执法和应急响应联动进一步强化。
  张承生态功能区建设方面。2015年4月,我委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关于支持张承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张家口、承德生态涵养区建设。2016年9月,河北省制定出台了《张承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加快构建京津冀生态屏障。目前,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项目全面完成,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全面启动,相关规划正在加紧编制。2017年,张家口、承德共完成造林2858万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加紧编制《京津冀空间规划》,进一步明确京津冀空间开发和保护边界,构建城市化、农业、生态安全格局。着力推进生态合作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加大对京津保、张家口冬奥会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倾斜和支持力度,持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草原生态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引黄入冀补淀等重点生态工程,在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加快《张家口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编制工作。
  二、关于以长城国家公园体制改革为基础,建立统一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谋划建设一批环首都国家公园和森林公园,开展环首都国家公园试点。按照《规划纲要》要求,2015年1月,我委会同原环境保护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将北京长城纳入首批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16年8月,《北京长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获批,明确提出要保护自然文化遗产,坚持彰显中华文明,实现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相互促进的新模式。目前,北京市正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延庆八达岭长城区域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稳步探索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工作的多样化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稳步推动长城国家公园试点改革工作,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长城国家公园试点基础上,积极探索整合昌平区居庸关长城、怀柔区黄花城水长城、慕田峪长城等长城资源及周边保护地,将分散的保护地斑块连接起来,进一步增强生态系统的联通性、协调性、完整性。同时,做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成效评估,及时总结成果和经验,科学谋划长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下一步工作。
  三、关于以农业、文化、生态、旅游结合为重点,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立完善“造血型”生态经济发展体系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三省市要在文化、旅游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京津冀大旅游格局。几年来,有关部门和京津冀三省市积极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推动京津冀文化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全域旅游发展方面。目前,河北全省,北京市昌平区、平谷区、延庆区,天津市和平区、蓟州区、生态城已列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当地旅游业正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积极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京津冀三省市突出全域旅游发展目标,于2016年10月联合制定了《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从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加快建设旅游市场、着力建设旅游服务新网络、逐步完善旅游行业管理等方面,明确提出旅游协同发展的21项重点任务,共同打造京津冀旅游合作新标杆。
  旅游融合发展方面。目前,北京延庆与河北张家口以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共同打造京北冬季冰雪运动旅游项目;北京房山、河北保定两区市以房山世界地质公园为载体,携手打造“京西南生态旅游带”;北京平谷,天津宝坻、蓟州,河北兴隆、遵化、三河携手共建“京东休闲旅游示范区”;天津滨海新区及河北唐山、沧州共建滨海休闲旅游带。此外,长城、运河和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正在按照北京市“十三五”规划的部署稳步推进实施,相关规划正在加紧编制,目前已启动多项工程。
  下一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要求,有关部门将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推进情况,编制印发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旅游业在京津冀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京津冀三省市将依托共同的特色旅游资源,继续加大合作力度,推动旅游业与文化、农业、生态、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关于联合出台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探索建立多元、长效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要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补偿、水环境补偿、草原生态奖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快在京津两市与河北张承地区之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关部门和京津冀三省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动京津冀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建立健全京津冀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了专门部署。2016年12月,我委与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据此,天津市和河北省积极协商,签署了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中央财政下达奖励资金给予支持。目前,北京市与河北省正在积极协商建立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落实《意见》要求,京津冀三省市还分别印发了本地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实化相关举措,积极推动建立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此外,北京市与河北省从2015年就建立起常态化的干部交流机制,每年选派100名干部进行双向交流挂职,以对口帮扶为重点,促进双方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领域深度合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落实《规划纲要》和《意见》精神,加快完善京津冀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多元补偿方式,拓宽补偿资金渠道,深入研究设立京津冀生态补偿基金和联合组建生态保育投资公司的可行性,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6日
发布时间:2018/08/16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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