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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574号

(经济发展类325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功能区规划与建设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第3574号)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文化旅游部、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防止一哄而上带来的后患、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切实做好规划等建议十分重要。我们在工作中,将持续认真研究并积极推进。
  一、关于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分类指导、因村制宜、精准施策。
  我委已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按照上述要求,《规划》从宏观层面对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作了明确部署,提出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科学把握我国乡村区域差异,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有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要发挥引领区示范作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人口净流入城市的郊区、集体经济实力强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乡村,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水平,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要推动重点区加速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周边以及广大平原、丘陵地区的乡村,涵盖了我国大部分村庄,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要着力支持乡村发展提挡增速,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强化乡村治理能力,确保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要聚焦攻坚区精准发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要推动乡村发展的组织管理、利益联结、多业增收、政策扶持等模式创新,加快破解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切实改变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发展单一、基础配套欠账多、公共服务滞后的局面,到2050年如期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原则,从中观微观层面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路径,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合理有序落地。
  二、关于地方层面的差别化规划
  近年来,不同地区乡村立足自身特色和资源优势,探索新模式、发展新业态,为乡村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在以乡村旅游带动乡村发展方面,我委通过实施《“十三五”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各类珍贵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我委会同原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共同印发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7年)》,围绕改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优化扶持政策和长效机制、推动区域差异化发展等3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行动任务。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政策落地,努力提升乡村旅游品质,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带动乡村振兴。
  在以生态保护带动乡村发展方面,我国自1999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成为迄今为止造林数量最多、投资规模最大、受益面最广、成效最显著的生态工程。大规模退耕还林还草及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加快了国土绿化进程,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6个百分点。我委会同原农业部、原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有关地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生态保护建设促进乡村发展。同时,结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美丽乡村。
  其他方面建议,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并在相关工作中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0日
发布时间:2018/08/10
来源: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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