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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84号

(经济发展类026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探索建设中国(雄安)自由贸易港的提案》(第0484号)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通过扩大开放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把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作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动力。2015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拓展对内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全方位开放合作水平,以开放促发展、以合作促协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今年4月21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雄安规划纲要》)提出,支持以雄安新区为核心设立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目前,商务部正与河北省一道,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总体方案。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对外开放往往遵循从保税区到自由贸易试验区、再到探索自由贸易港这一逐步升级的过程,我们将积极配合商务部研究实施设立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相关方案,推动雄安新区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载体,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待条件成熟后,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再行研究在雄安新区相关区域试行更为开放的政策。
  一、关于以新机场命名为契机推进京津冀走向全面开放
  国际航空枢纽是带动区域开放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北京新机场大型国际航空枢纽辐射作用,北京新机场正在加快建设。建成后,首都机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将形成优势互补、适度竞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双枢纽”机场格局,显著增强北京地区民航运输保障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届时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作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承载区、国家航空科技创新引领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的对内对外开放功能将进一步显现。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发展一个新的动力源要求加快北京新机场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航空枢纽,建设京津冀世界级机场群,全面提升京津冀区域航空保障能力和运输服务水平,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扩大开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目前,北京新机场尚未正式命名,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北京市、河北省及民航局对北京新机场命名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按程序报批实施。
  二、关于构建自由贸易港体系
  《规划纲要》提出,大力推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创新,支持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时结合河北区位、产业等特点,研究将天津滨海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延伸至河北曹妃甸、黄骅等地区。工作中,河北省与天津市多次就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向唐山曹妃甸延伸的相关工作进行对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雄安规划纲要》提出,支持雄安新区建设中外政府间合作项目(园区)和综合保税区,大幅度取消或降低外资准入限制,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更好地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关于自由贸易港,目前海南省正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探索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在认真总结海南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经验的基础上,再行考虑在其他合适地区推动开展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将中关村、滨海新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延伸至临空经济区。在积极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的同时,研究探索有关政策逐步向临空经济区延伸,营造有利于打造国际一流航空枢纽、促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发展环境。
  三、关于加快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
  《规划纲要》将新机场临空经济区确定为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功能区之一,强调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聚集效应和示范作用。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2016—2020年)》提出,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北京新机场建设为机遇,遵循临空经济发展规律,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提升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功能,辐射带动河北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以航空服务为基础,以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高端临空产业集聚为目标,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临空经济区。目前,北京、河北方面正在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在加快推动北京新机场建设的同时,重点发展航空物流产业和综合保税区,适当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有序发展科技研发、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高端服务业。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有关方面重点推进临空经济区管理机构、开发平台建设,总体规划、控规、起步区详规编制,以及北京新机场2019年建成投运必须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
  四、关于谋划京津冀大湾区建设
  近年来,环渤海地区交流日益密切。201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了《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对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等环渤海7省(区、市)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作出了统筹安排和工作部署。其中,津冀环渤海港口合作更加紧密,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公司投入运营并成功收购黄骅港综合港区集装箱码头公司,津冀港口集装箱码头公司正式揭牌,天津港集团与沧州港务集团、唐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港务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开展深度合作。2017年,交通运输部联合天津市、河北省印发《加快推进津冀港口协同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推进津冀港口资源整合。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津冀港口总体规划,加强津冀港口规划与建设的协调,合理分配港口功能,优化配置港口资源,有效提升区域综合运输能力。
  五、关于加快雄安新区陆港布局,做好陆港体系的延伸
  设立国际陆港将直接带动本地物流业加快发展,通过扩大地区国际贸易业务量,提升区域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但与此同时,陆港建设也会集聚大量物流资源、占用较大空间,因此需结合本地产业发展方向综合考虑陆港建设问题。根据《雄安规划纲要》,雄安新区要高起点布局高端高新产业,先行规划建设的启动区重点集聚一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前沿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现代金融、总部经济等创新型、示范性重点项目,起步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信息安全、量子技术、超级计算等尖端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国家医疗中心。结合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进展和发展需要,可以研究在雄安新区周边合适地区建设陆港并完善与雄安新区的交通运输网络,支持包括雄安新区在内的广大京津冀腹地加快发展。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要求,依托高铁、城际站,强化路网对接和多种交通方式衔接,加快建立连接京津及周边其他城市、北京新机场的交通网络,提升雄安新区综合运输能力,为更好地服务冀中南、内陆地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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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3日
发布时间:2018/08/13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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