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471号
(经济发展类30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天府新区调区调规的提案》(第3471号)收悉。经商四川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情况 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133号,以下简称《批复》),区域范围涉及现四川省成都、眉山两市的7县(市、区),总面积1578平方公里。四川天府新区自设立以来,新区建设有序推进,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据初步统计,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近2400亿元,比上年增长8.6%。现代产业加速集聚,改革创新不断深入,城市功能日益提升,开放合作成效明显,在引领带动四川省乃至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四川天府新区发展。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天府新区时指出:“天府新区是‘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节点,一定要规划好建设好,特别是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我委与有关部门一道,按照职能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资金项目、用地保障、改革示范、对外开放等方面对天府新区建设给予了积极支持。2017年3月,四川天府新区有关区域被纳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6月,四川天府新区被纳入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 二、关于支持四川天府新区调区调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应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创造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区质量。目前,我委正在积极研究支持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将对包括四川天府新区在内的国家级新区予以统筹考虑。 关于您们在提案中提出的支持四川天府新区调区调规问题。我们支持四川天府新区深刻认识、牢固把握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天府新区的重要指示,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在符合国务院《批复》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调整有关规划,优化新区空间布局,突出公园城市特点,创新城市建设和区域发展方式,在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绩。我委将结合职能,会同有关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 考虑到天府新区批复设立时间不长,在改革创新、产城融合、节约集约、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和制度创新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同时,自2015年起国家对新批复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在初期建设面积、基础条件、资源环境承载力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议四川天府新区在制定相关调区调规方案时,认真研究,审慎论证,严格在国务院《批复》明确的范围内,通过改革创新等推进相关工作。对于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等按规定程序报批。 感谢您们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3日
发布时间:2018/08/13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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