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92号
(农业水利类13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国家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第1392号)收悉。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描绘好战略蓝图,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规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了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了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是指导各地区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一、关于加快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关于集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7年5月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1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方案》。《方案》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其中,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方面,要求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方面,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在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方面,要求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
二是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7年,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0亿元,完善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重点支持南水北调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新增13万个村整治任务以及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并向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倾斜;安排资金13亿元,在河北等秸秆产量大和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启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主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排资金20亿元,经过竞争性选拔程序遴选51个重点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强制性资源化处理制度体系;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47.5亿元,支持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切块下达,由地方按照程序开展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生活乐化等项目建设。此外,财政部还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个一百”示范村创建活动,并提前下达2018年度每个示范村100万元的奖励资金。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央部署和职能分工,积极推动落实《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重点工作。
二、关于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关于科学制定农村土地使用和管理规划。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从2002年起,原国土资源部先后组织编制了三轮土地整治规划,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规划体系,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2017年2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合理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2017年9月,印发《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国土资厅发〔2017〕26号),制定了村规划编制任务、程序、内容、方法及成果要求,进一步推进了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促进了农村土地规范、有序和可持续利用。总的来看,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实施,为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夯实农业现代化、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监督实施机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利用、土地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并指导各地区合理布局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注重存量用地挖潜,以山水林田湖草为一个生命共同体整体考虑,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关于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以土地整治为平台,以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为示范引领,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目标,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亿亩,新增耕地2400多万亩,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2个等别,农田产出率普遍提高10%—20%,新增粮食产能约440亿公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推扶贫攻坚、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的基础平台作用。同时,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推动土地整治与多种要素跨界融合,土地整治内涵外延不断拓展,逐步形成以“内涵综合、目标综合、手段综合、效益综合”为特点的土地综合整治模式,成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升国土利用质量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平台和抓手。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建立“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搭台、部门联动、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统筹规划、多元化投入、多样化实施、全域推进”的要求,实现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点上开发与面上保护相促进、节约优先与高效利用相统一,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
三是关于健全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从改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条件、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夯实乡村信息化基础等方面部署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支持农村公路、交通物流、水利、能源、新一代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三、关于加快产业扶持力度
一是关于支持种养业发展。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导向,落实粮改饲、耕地轮作休耕等政策,着力调整种植、畜牧、渔业结构,优质专用稻谷小麦比例明显提高,籽粒玉米两年累计调减5000万亩,大豆面积增加1900多万亩,优质饲草、杂粮杂豆不同程度增加;畜禽养殖规模化率提高到56%。创建402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立并运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连续5年稳定在96%以上。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减玉米、控水稻、增大豆为重点继续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以调生猪、提奶业为重点继续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以提质增效、绿色发展为重点继续推进渔业结构调整,优化渔业发展布局。
二是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以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为抓手,运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扶持农户、合作社新建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开发功能性主食、O2O快餐、区域特色主食名吃等,遴选100个餐饮门店、专卖店、商超带动等中央厨房模式,培育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实施加工技术与装备等国家和部门专项,规划建设36个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提升基础研发、中试熟化和集成创新能力,举办科技创新推广活动,建设产业链创新联盟;总结推广18个综合利用加工典型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促进加工业绿色发展;举办各类加工人才培训班、建设科技创新推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职业技能人才、企业家和创新创业带头人等4支人才队伍。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引导加工业转型升级;加强工作调度,继续督促地方和部门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立推进机制,明确推进机构,完善工作机制,配备得力干部,做到责有人负、事有人干。
三是关于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要求,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有效促进体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有序规范发展。推动出台并牵头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各地细化落实政策。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举办培训班,提升省级、示范县有关负责人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落实政策的能力。2017年创建示范县60个,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50个,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9个,并举办现场经验交流活动。开展四季主题推介活动,向社会推介精品线路670条、精品景点2160个;监测新业态试点动态发展情况,总结行业发展经验模式,编制年度发展报告和典型模式与案例,引导扶持产业发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大力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组织筹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树立和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品牌,培育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示范带动力强的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园)、农家乐等精品;培育一批积极性高、素质强、善经营的管理和服务人员、进一步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四是关于加大农村产业用地保障。2017年12月,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包括发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规范设施农用地类型、改进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夯实基础工作和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等8个方面支持政策,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积极鼓励实施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项目,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满足农村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需求;在编制下达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明确要求加大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安排,保障农村宅基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新产业新业态等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四、关于加快县域经济优先发展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培育发展充满活力、特色化、专业化的县域经济,提升承接城市功能转移和辐射带动乡村发展能力。为落实纲要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开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研究。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新格局。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发展情况和功能定位,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五、关于国家财政设立乡村振兴的专项资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离不开充足的财力保障。中央财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当前,重点从总量、存量、增量和引导四个方面创新机制、加大力度。在总量上,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在存量上,优化供给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增量上,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引来更多的源头活水;在引导上,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引导和撬动更多资金支持“三农”。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总体规模有限、增速远低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速的情况下,通过不断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突出重点,先后组织实施了千亿斤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种养业良种、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等重大工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考虑到目前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渠道较多,且中央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新设专项,近年来中央财政也在不断加大对专项转移支付的清理整合力度,因此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建议还需进一步认真研究,可结合国家现有各类支持政策,统筹实施好乡村振兴相关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优化投入结构,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加大政府投资对农业农村公益性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健全社会资本下乡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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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0日
发布时间:2018/08/10
来源:农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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