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458号
(经济发展类295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打造豫鄂陕省际汉江流域生态文化全域旅游试验区的提案》(第3458号)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启动汉江流域生态文化全域旅游试验区规划
国家高度重视汉江流域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我委、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也采取多种措施支持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一是编制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规划纲要》;二是批准南阳市中国西峡恐龙遗址园—伏牛山—老界岭旅游区、十堰市丹江口市武当山风景区、商洛市商南县金丝峡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三是将南阳市西峡县、南召县,安康市石泉县、岚皋县、宁陕县,商洛市商南县、柞水县、山阳县列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四是会同有关省级单位在项目建设、品牌打造、乡村旅游、宣传促销、人才培训等各个方面对相关地区予以支持。
目前,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研究编制《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作为汉江流域发展的行动纲领,对包括文化旅游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下一步,待《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印发实施后,我委、文化和旅游部等有关部门将视情会同相关地方统筹研究编制旅游专项规划事宜。
二、关于支持流域旅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
我委、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汉江流域沿线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交通互联互通。
(一)铁路方面。呼南高铁永州至南宁段已建成通车;郑州至万州高铁、武汉至西安高铁武汉至十堰段、呼南高铁大同至焦作段、蒙西至华中铁路正在加快建设;武汉至西安高铁西安至十堰段列为2018年储备项目,有关方面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呼南高铁襄阳至宜昌段已列入《“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我委积极支持相关地方会同铁路总公司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推进规划内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工建设;南京至西安高铁未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我委支持相关地方会同铁路总公司,根据区域运输需求和路网布局,统筹研究规划建设该项目的必要性。
(二)公路水路方面。我委、交通运输部升级改造汉江及主要支流航道建设,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枣高速公路属地方高速,建议相关地方加强与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沟通,进一步研究论证项目建设时机、建设标准、资金筹措等问题。汉江碾盘山以下已基本达到规划的三级航道标准,交通运输部将唐河社旗至省界航运工程省界至马店段工程、唐白河、唐河航道整治工程等项目纳入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将安排资金支持。
(三)民航方面。我委积极支持汉江流域内城市加密航线航班,建议相关地方与民航管理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不断完善汉江流域民航运输航线网络。
(四)大数据方面。2015年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明确提出要“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政府和社会数据中心资源”“整合分散的数据中心资源”等。建议有关地方在推进相关工作时,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开展旅游大数据相关应用。
三、关于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
近年来,国家通过各种政策扶持汉江流域发展,不断加强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努力打造沿江绿色保护带,构筑生态安全格局,推动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
(一)关于加大生态补偿力度。2016年,我委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具备重要饮水功能及生态服务价值、受益主体明确、上下游补偿意愿强烈的跨省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由上下游地方政府自主协商确定。建议汉江流域有关省份本着自愿的原则,就补偿基准、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进行协商,制定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方案,我委、生态环境部将积极予以指导和支持。
(二)关于支持流域内造林绿化。2016年以来,我委商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通过退耕还林还草、重点防护林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森林保护支撑体系等渠道对豫鄂陕3省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给予了积极支持,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0多亿元,并由3省统筹安排到汉江流域。下一步,我委、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汉江流域发展:一是推进流域内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文明基地创建工作,并在创建中强化生态文化建设的政策支持;二是继续在流域内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护岸林、长江防护林、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有效管护森林资源,提高流域内森林覆盖率。
(三)关于扶持建立绿色产业体系。近年来,我委积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包括汉江流域在内的重大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工程。针对提案中所提到的绿色产业项目,我委将督促指导地方对符合专项支持范围的相关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四)关于支持流域内生态脱贫。我委、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汉江流域生态扶贫工作,在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给予积极支持。下一步,我委、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能,继续在汉江流域开展特色产业脱贫和生态补偿脱贫,一是通过下达专项资金、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措施,大力推动具有区域特色的优质、高效经济林产品基地建设;二是继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结合生态护林员、专业队营造林、新一轮退耕还林等举措,创造更多的生态岗位和产业发展机会,促进当地人民群众脱贫致富。
四、关于建立汉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全域旅游试验区协调推进机制
汉江流域生态条件良好、特色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旅游发展条件,我委及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汉江流域发展全域旅游。考虑到地方政府是推动汉江流域旅游发展的主体,建议豫陕鄂三省及流域有关地方加强沟通衔接,共同协商解决跨区域重大合作事宜,我委及有关部门将予以指导,并继续采取多种措施支持汉江流域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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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5日
发布时间:2018/08/15
来源:地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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