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360号(经济发展类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乌鲁木齐国际陆路港建设的提案》(第1360号)收悉。经商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在支持乌鲁木齐国际陆路港重大项目建设方面,近年来,我委通过现代物流专项建设基金,先后支持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园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物流园、陆路港国际物流枢纽、乌拉泊国际物流基地(二期)等项目建设;交通运输部安排资金支持乌鲁木齐南郊国际物流园区、乌鲁木齐新疆九鼎农副产品物流园区、新疆联宇三葛庄国际内陆港等项目建设,为打造乌鲁木齐国际陆路港创造了良好条件。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加强政策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统筹考虑乌鲁木齐国际陆路港重大项目建设。交通运输部将重点关注乌鲁木齐航空物流园、中欧班列新疆集结中心物流园等项目,按程序给予支持。
在支持中欧班列新疆集结中心建设方面,中欧班列开发培育期间运费补贴政策对撬动市场、聚集货源作用明显,但长远来看,巨额补贴不仅会加重各地财政负担,也会扭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如处理不当可能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产生冲突,引起国际贸易纠纷。按照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随着中欧班列不断发展壮大,要将规范财政补贴作为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手段。目前,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推进下,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规范政策补贴文件,建立了退坡机制。下一步,我们一方面将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同时积极推动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中欧班列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中欧班列运营;另一方面,将在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框架内,继续支持中欧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建设,推进我国与中亚国家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交通、口岸等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合作。
二、关于加快推进北站资源整合
2016年6月,我委牵头研究上报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43号),从完善交通物流基础网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优化一体化服务流程、创新协同联动模式等方面,积极推动交通与物流融合。2016年10月,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启动实施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第一批重点项目的通知》,实施铁路货场周边道路畅通工程,其中包括“新疆乌鲁木齐乌北铁路物流基地道路配套工程”。目前,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同步规划建设乌北物流基地进出场区市政道路。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有关项目建设。
此外,目前我委正在研究编制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在全国布局一批国家物流枢纽设施,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作体系,整合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存量资源,推动“小、散、乱”传统物流业向网络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为优化国家经济空间布局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您的建议对于规划编制工作具有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予以研究。
三、关于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国务院分两批在杭州、天津等13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在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两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探索形成12个方面成熟经验做法并面向全国复制推广,对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和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西安、兰州、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按照要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要发展成为创新高地,而不是政策洼地。乌鲁木齐毗邻中亚国家,物流业发展基础较好。商务部将积极支持乌鲁木齐开展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的复制推广工作,利用跨境电商推动本地外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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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22日
发布时间:2018/08/22
来源:经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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