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072号(商贸旅游类08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重庆加快建设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的提案》(第2072号)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现答复如下:
  重庆市是国家西部开发开放的重要战略支撑、“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重庆市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充分发挥重庆在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格局中重要支撑作用。
  一、关于支持重庆提升对外通达能力
  “十三五”以来,我委积极支持重庆市以高速和城际铁路、高速公路、民用航空为主体,以实施通道连通工程、延伸工程为重点,构建服务品质高、运行速度快的综合交通骨干网络,推动重庆市提升对外通达能力。今后一段时间,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推进规划内重大项目建设,促进重庆市交通运输网络发展。
  (一)关于长江三峡水运新通道。为贯彻落实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31日,水利部向我委报送了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和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项目建议书。目前,中咨公司正在抓紧推进咨询评估工作。三峡水运新通道和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涉及防洪、地质、综合运输、环保等诸多方面。下一步,我委将结合中咨公司评估报告和正在开展的重庆至武汉重载铁路专题研究成果,抓紧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和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研究论证,尽快形成建议意见上报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
  (二)关于长江上游航道整治。长江干线航道属于中央事权,由交通运输部进行管理,建议重庆市有关方面加强与交通运输部沟通,积极推进长江涪陵至朝天门段航道整治、长江九龙坡至宜宾段航道提升整治工程前期工作,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我委将在职责范围内给予积极支持。
  (三)关于重庆高铁通道建设。成都至重庆高铁、重庆至贵阳铁路已通车运营。重庆至万州铁路已通车运营,郑州至万州铁路正在加快建设。我委正在协调有关方面推动渝湘、渝昆、渝西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关于沿江高铁,为加快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尽快贯通形成高标准高质量的沿江高铁通道,我委已组织对规划建设重庆至上海时速350公里高铁通道方案开展了专题研究。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沿江高铁通道建设。
  (四)关于重庆民航发展。一是关于货运机场。重庆江北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扩建工程于2017年8月建成投产,可以满足年货邮吞吐量110万吨的目标,2017年该机场完成货邮吞吐量37万吨。统筹考虑成渝城市群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空域资源条件等因素,现阶段重庆市可充分利用既有机场货运能力,优化衔接流程,提高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改善货运通关环境,积极吸引专业化航空物流运营主体进驻机场,提升机场货运设施的利用效率。在此基础上,对新建货运机场的必要性和建设时机进行深入论证。二是关于重庆航空公司飞机引进。重庆航空公司于2007年在重庆注册成立,主基地机场为重庆江北机场,目前拥有20架运输飞机。我委支持安全水平高、服务品质优的中小型航空公司发展,并给予飞机引进备用指标奖励,具体根据航空公司安全事故、公司原因航班不正常率、旅客投诉万分率、正班执行率等情况确定。建议重庆航空公司切实提高自身安全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航班执行率,降低航班不正常率和旅客投诉率,积极争取备用指标。
  (五)关于重庆提升数据互联互通能力。目前,我委正在研究国际通信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有关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包括重庆在内的城市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支持重庆完善开放平台功能
  重庆市近年来在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瞩目成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支持重庆市等开放高地继续做强做优,在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关于支持自贸(重庆)试验区创新。2017年12月,商务部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重庆等11个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一是关于进口汽车保税业务。2018年1月,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内蒙古等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有关问题的复函》提出,支持重庆铁路口岸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允许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汽车整车保税仓储业务。平行进口汽车整车保税仓储可不设期限,按照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进口汽车相关政策,支持自贸(重庆)试验区创新发展。二是关于授权内陆自贸试验区与部分国家和地区磋商投资贸易规则。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层次多渠道的多双边经济交流合作,包括地方层面的交流沟通。但从现有国际贸易规则谈判实践看,贸易投资规则的磋商关系到经济主权,均以单独关税区(如主权国家或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主体,世界上暂无单独关税区内部某一区域参与国际多双边规则谈判磋商的先例。三是关于支持开展铁公水空多式联运试点。我委积极支持重庆加快集装箱发展,促进集装箱多式联运,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近年来,我委、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了两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其中重庆果园港打造“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战略联结点铁水联运示范工程纳入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四是关于允许自贸试验区四至范围内的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试行自由贸易港政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我委、海关总署等部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职能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五是关于支持自贸(重庆)试验区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经党中央和国务院同意,我委、商务部于今年6月30日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本次修订在更多领域试点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继续扩大自贸试验区开放试点。
  (二)关于支持重庆新设口岸和特殊监管区。一是关于在果园港设立重庆果园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设立审批为行政许可项目,由经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向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按照行政许可相关程序办理。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重庆市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积极推动果园港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在收到相关设立申请后,海关总署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相关程序办理。二是关于支持口岸开放和扩大开放。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重庆口岸开放和扩大开放。重庆港水运口岸扩大开放果园港区,万州机场对外开放,万州、丰都水运口岸对外开放以及重庆铁路集装箱场站对外开放等5个项目已列入《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果园港区对外开放已进入口岸开放的具体审理程序,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正在征求各部委意见,争取尽快上报国务院。万州、丰都港和重庆铁路集装箱场站对外开放在口岸定义修改后可启动相关程序。《规划》明确要求机场开放项目必须先申请临时开放,待客货运量达到口岸最低客货运量标准的50%后再按程序申请列入口岸开放年度审理计划,前期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已支持万州机场多次临时开放,但是运行情况不理想,希望地方政府努力培育国际航空运输市场,争取早日达标,为启动口岸开放具体审理程序创造条件。三是支持设立涪陵综合保税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国务院审批,海关总署为牵头审核报批和管理部门,已于2018年3月完成对涪陵综合保税区的前期审核工作。如涪陵综合保税区获批,海关总署将按照国务院要求,认真做好监管服务工作。
  (三)关于支持将重庆铁路整车进口口岸功能扩容至果园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审批属于国务院事权。重庆铁路口岸已经国务院审批设有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如地方政府另有需求,建议在符合口岸对外开放等基本条件下,根据程序向国务院提出申请。海关总署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会同有关部委研究办理。
  (四)关于支持重庆“单一窗口”建设。按照国务院有关会议和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委,全力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建设。截至目前,标准版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许可证件申领、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资质办理、税费支付、出口退税和查询统计等9项基本功能已建设完成,对外提供服务事项148项,实现了与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等10个部委系统“总对总”对接,并在全国同步实现了地区覆盖、功能覆盖和业务量覆盖。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深化“单一窗口”建设方案,将海关特殊监管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相关服务功能纳入“单一窗口”,深入推进通关数据、单证、流程协调简化,积极支持重庆单一窗口建设。
  (五)关于支持海关、检验检疫等直属口岸查验单位一线作业人员。海关总署前期已充分考虑重庆海关业务发展的人力需求,对其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2012、2013、2014年,分别为重庆海关增加编制52、31、47名。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对于增加重庆关检一线查验人员编制及人员的建议,海关总署将根据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和重庆海关业务发展情况,结合机构改革涉及的系统“三定”进行统筹研究,并将指导重庆海关加大内部挖潜和人力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地方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感谢您们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27日
发布时间:2018/08/27
来源:基础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