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713号(农业水利类26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理国情监测支持退耕与脱贫精准化的提案》(第2713号)收悉。经商测绘地理信息局、林业和草原局、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迄今为止造林规模最大、投资最多、受益面最广、成效最显著的生态工程。退耕还林还草积累了巨大的生态财富,通过促进增收和就业改善了退耕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奠定了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发展林草业、养殖、林果、加工及服务业的坚实基础,增强了长远发展后劲,在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关于支持地理国情监测常态化 您提出“地理国情监测对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有着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应加大投入、常态化开展”,我们表示支持。地理国情监测能够全面摸清我国地理国情现状及其年度变化情况,是搞好宏观调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策依据,已在生态文明建设多项任务中发挥地理空间公共基底作用。在新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下,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对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及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工作将发挥重要的数据与技术支撑作用。地理国情监测按照“所见即所得”的原则,获取了全国陆地国土范围内各类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位置、范围、面积等数据,相互关系以及高程、坡度分布等信息,为分析坡耕地、滩涂涝洼耕地和草原地区耕地等退耕地的位置、范围、数量等提供准确信息。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在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制定和工程实施中的应用,为精准化退耕还林还草提供基础数据与科学依据。 二、关于精准退耕还林与精准扶贫有机融合 退耕还林还草既是生态工程,又是民生工程,对精准扶贫做出了巨大贡献,为群众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和“尊重规律,因地制宜”的原则,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在此前提下,近年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安排重点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关县(市)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倾斜,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退耕还林还草。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计,2016—2017年,国家在4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安排了2049.29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安排任务的县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56%,安排任务量占同期任务总量的75%。据2016年对100个退耕还林监测样本县的监测,新一轮退耕还林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率达18.73%,部分地区超过40%。退耕农户通过领取补助资金缓解了贫困问题,生活质量得到普遍改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依据《退耕还林条例》,指导各地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其自然禀赋等条件精准定位,探索培育多种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和发展前景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模式,并开展配套措施建设。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合作造林扶贫、生态管护扶贫和林业产业扶贫。这些举措使退耕还林成为贫困地区退耕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下一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的支持力度,按照省负总责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地方提升管理层次,下“绣花”工夫,做好工程规划、建设和成果巩固工作,充分发挥退耕还林还草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优势,为贫困地区如期脱贫做出应有贡献。 三、关于把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纳入退耕还林计划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将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作为工程治理的一个重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明确将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地区县(市)的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重要部署,我们正在研究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重要水源地的范围扩展到全国重要江河湖泊一级水功能区划中规定的保护区、保留区迎水面的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在这些耕地范围内,如果农民有意愿,地方政府在保障粮食安全的情况下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退耕需求,我们将统筹研究将其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必要性,形成建议方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在安排各地年度任务时予以支持。 四、关于建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监督机制 《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监督检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监管机制,该局2015年出台了《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办退字〔2015〕111号),明确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实行县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管理、制度建设、责任追究和廉洁纪律等重点环节做出了规定。积极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先后制定国家标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效益监测评价》(GB/T 23233-2009)和林业行业标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LY/T 2573-2016),出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组织有关专家持续开展效益监测,每年发布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积极扩大地理国情监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在工程监管中的应用,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健康有序开展。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3日
发布时间:2018/08/13
来源:西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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