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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126号(经济发展类08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补偿标准的提案》(第1126号),全国政协交由财政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我们十分赞同您提出的从中央层面建立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就是要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补偿保护机制,有利于贯彻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激发市场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的积极性。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地方在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等方面开展确权、交易试点,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取得了一些经验。按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水利部牵头建立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跨省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加快明晰初始水权,积极培育水权水市场。2016年中国水权交易所挂牌成立以来,累计交易41单,交易水量14.42亿立方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大力推进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工作,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预计到2020年基本完成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国家批复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地区交易额度约为62亿元,自行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约为5亿元。我委在总结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动建立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碳排放权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方案,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总体方案。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涉及面广、领域多、进展不一、情况复杂,需要中央和地方形成合力,多部门多领域协同配合。我委和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制定“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争取年底前出台。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各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协调指导地方在一些重点领域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感谢您对国家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3日
发布时间:2018/08/13
来源:西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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