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83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丁字湾“国家绿电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零碳园区建设对新能源与产业协同发展,促进新能源自发自用、就地消纳具有积极作用,对支撑我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我委围绕零碳园区建设积极开展研究,统筹兼顾系统安全、产业发展与新能源消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将丁字湾绿电产业园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
为落实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建立一批零碳园区”的部署要求,我委统筹制度完善与系统建设,加快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在制度完善方面,我委编制了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强化与周边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能、核能等发电资源匹配对接,以就地、就近消纳为原则,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强化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和需求侧管理,提升园区非化石能源可靠支撑能力。在系统建设方面,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支持丁字湾产业园网架建设,建成以500千伏莱阳站、220千伏盛竹站为主供电源的骨干电网,并规划布局500千伏莱阳站扩建、烟台南部220千伏电网加强等重点工程,全力保障产业园用电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按照“谋划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总体安排,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加强政策、资金、技术和要素保障,有力支撑新能源就地消纳和重点产业深度脱碳;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重点加强园区配套电网建设和系统维护,做好支撑保障。
二、关于专项政策支持
为更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我委、国家能源局持续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支持各类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关于新型电力系统试点,2024年,我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系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试点相关文件,重点围绕智能微电网、算力与电力协同、虚拟电厂等方向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关于绿电就地消纳新模式,2025年,我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绿电直连项目的定义、分类、特征及原则,并从加强规划引导、加强运行管理、明确交易与价格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对绿电直连项目的投资建设、并网接入、运行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深化配电机制创新,不断拓展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模式,多角度协同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三、关于推动核电纳入绿色电力体系
核电是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最低的电力品种之一,其清洁低碳的能源特性已得到广泛的认可。目前,核电尚未纳入我国绿色电力体系。一方面,由于国际上对核电清洁低碳价值尚未形成共识,将核电纳入可能会对我国绿色低碳体系的国际化形成一定阻碍;另一方面,核电属于非可再生能源,与我国以绿色电力证书为基础凭证的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体系还存在一些差异,难以直接适配。我委正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开展研究论证,结合国内外实践统筹研究将核电纳入我国绿色低碳交易体系必要性、可行性及实施路径。
四、关于指导支持能源领域国际合作
我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能源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开展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新型“绿色壁垒”的分析研究。2024年以来,主动对接欧方有关CBAM政策制定机构,持续开展政策沟通。利用多双边政府对话机制大力宣传介绍我国绿电绿证政策体系和工作成效,推动绿证议题纳入中丹清洁能源伙伴管理等对话机制。推动建立国际电信联盟(ITU)绿电消费信息溯源标准、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绿电消费标识等多项国际标准,成功组织适应欧盟要求的多年期绿电交易(PPA),推动国际绿色电力消费倡议组织(RE100)无条件认可中国绿证,有力支持出口企业提升绿色竞争力。
下一步,我委、国家能源局将按照问题导向,积极开展能源领域国际合作,建立完善绿色电力环境权益认证体系,明确绿色电力证书核发—交易—认定全流程,为国际碳贸易相关沟通谈判提供国内政策基础。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将我国绿电获取、溯源标准和交易规则等转化为国际标准,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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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