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公开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35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制度机制设计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常态化跨经营区交易机制
  我国三个主要电网企业中,蒙西电网已全面融入国家电网交易体系,实现统一调度、统一交易。此前,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间的市场规则、交易方式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缺乏常态化市场化交易机制。今年以来,我委积极推动国网、南网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一是批复《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明确了安全校核、交易结算、信息披露、市场服务、平台交互、输电费用等重点环节的规则。组织编制了联通两网市场的具体操作细则、技术实施方案等。二是开展多笔跨电网交易。今年已成功开展桂滇送上海、三北送广东等多笔跨电网绿电交易,累计成交电量1.3亿千瓦时,有效满足了企业用电需求,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和高度认可。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推动国网和南网统一市场规则、交易品种和交易时序,促进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电力市场参与主体“一地注册、全国共享”,实现无差别网间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畅通流通,为全国电力保供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完善市场机制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
  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完善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以市场化方式消纳。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今年1月,我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明确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配套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各地探索分布式电源以聚合形式参与市场。目前,浙江等地已开展分布式新能源以聚合形式参与绿电交易,2024年分布式绿电交易电量超11亿千瓦时,在市场中的占比超过24%,已成为浙江绿电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北、江苏、山西等省份也陆续允许分布式能源选择独立或聚合方式参与绿电市场,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消纳。三是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公平承担系统调节责任和成本。2024年,我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提出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健全电力辅助服务费用传导机制。下一步,我委将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制定出台新能源参与市场的具体实施方案,持续增强市场价格信号对新能源发展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推动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主体公平承担系统调节和社会责任、公平参与电力市场,引导新能源更多以市场化方式消纳利用。
  三、关于建立统一的电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近年来,我委、国家能源局积极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动市场规则和技术标准规范统一。一是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目前,已基本形成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0号令)为基础,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市场注册规则为支撑的基础规则体系,计量结算基本规则即将印发,预计今年将形成“1+6”的规则体系,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奠定制度基础。二是积极推进电力市场标准体系建设。国家能源局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市场标准委员会,将电力市场纳入《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重点支持方向,推动建立涵盖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运营管理、市场评估等重点环节电力市场标准规范体系。下一步,我委、国家能源局将持续迭代完善规则体系,结合实际对已有规则滚动更新;持续推动电力市场重点标准制修订,统一电力市场技术标准;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监管“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化数字化、穿透式监管,实现对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环节违规行为的常态化监管。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8月1日
发布时间:2025/08/01
来源:体改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