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048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分类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2019年我委会同农业农村部等18部门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四川成都西部片区等11个地区纳入试验区范畴,分别提出各试验区的重点试验任务。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各试验区深化改革探索,通过召开现场会、总结提炼并推广地方典型做法等方式,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各试验区探索实践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
根据《方案》安排,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将于今年年底结束,目前我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试验区开展总结评估。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总结评估情况,结合“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研究提出持续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的任务举措。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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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