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0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以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为重点的生态修复治理新方案打造黄河中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相关省区,坚持上中下游“一盘棋”,扎实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促进沿黄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甘肃陇中兰州-兰州新区-白银区域位于黄河“几字弯”起点,生态要素丰富、能源资源富集,是黄河流域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我委高度重视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支持甘肃省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规划政策指导
一是我委充分考虑甘肃实际,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出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安全保障、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能源转型发展、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专项规划中给予政策倾斜。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布局建设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为生态保护修复提供规划依据。二是自然资源部指导甘肃省编制实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提出河西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区等生态修复布局,推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行动。三是生态环境部支持兰州市、白银市、张掖市、定西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支持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肃民乐工业园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指导推动兰州市、金昌市、天水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二、强化资金项目支持
一是我委综合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渠道,统筹支持黄河流域相关省区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先后支持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兰州市城区雨污水管道分流、湟水—大通河交汇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白银高新区水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白银东城区尾矿堆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地方提升区域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二是2021—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甘肃省生态环境资金62.76亿元,用于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39.5亿元,支持实施甘肃祁连山、甘肃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2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创建以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为重点的生态修复治理新方案打造黄河中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建议,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目前我委暂无在黄河流域设立示范区的工作计划。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甘肃等沿黄河省区深入分析黄河沿线省情区情,围绕保护和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共性问题等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提出支持政策建议。支持甘肃省引导兰州、白银等陇中地区加强合作,夯实生态根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