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46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东北公共实训基地留住东北人才振兴东北经济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提技能稳就业工作。自2016年起,持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支持地方建设414个公共实训基地,有效提升地方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为推动东北振兴,我委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东北地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时,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80%的比例予以大力支持。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基地促进就业的作用 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3〕487号),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现技能就业。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发改就业〔2024〕349号),强化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和用工保障。截至2023年底,东北地区已建成公共实训基地累计培训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企业职工等各类劳动者12.5万人次,成为当地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载体。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落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部署要求,支持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扩大公共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供给。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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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