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85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秦岭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秦岭是我国的中央山脉,西接昆仑、中贯陕西、东至大别山,全长1500公里,区域面积近45万平方公里,是我国南北气候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中华文明、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秦岭生态和文化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支持秦岭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将秦岭区域纳入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分6个批次组织开展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秦岭区域涉及的6个地级市共9个县获得命名,培育打造了一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践样本,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绿色转型发展等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同时,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支持包括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在内的环境治理模式创新。2020年以来,指导秦岭区域5个EOD项目进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并向金融机构推送,涉及总投资383.2亿元,融资需求194.7亿元,已有2个项目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金额106.9亿元,发放贷款77.8亿元。
秦岭地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功能突出,在维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安全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我们鼓励秦岭地区依托良好的生态优势,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加快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和价值评价机制,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保护补偿机制和保障机制,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有效激发出良好生态环境本身蕴含的经济价值。下一步,我们将在统筹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中,认真考虑您提出的建议,支持秦岭地区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关于建设秦岭国家文化公园
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重要论述精神、打造中华文化标志的重大举措。2019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以来,中宣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沿线省份积极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批标志性的建设保护项目相继实施,一批重点基础工程建设陆续展开,一批重点建设区示范先行,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状况持续改善。我委高度重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和建设保护规划,制定《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要求的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加快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目前,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体系包括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五大国家文化公园,秦岭所涉省份可依托现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充分挖掘秦岭文化内涵价值,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下一步,我们将在五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经验基础上,统筹考虑在秦岭等其他中华优秀文化资源丰富的地方,深入研究论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事宜。
三、关于加大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支持力度
秦岭地区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之一,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土保持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长期以来,我委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与秦岭所涉省份的联系对接,积极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加强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陕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已拆除并恢复植绿3700多亩;强化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成立由陕西省牵头,山西、河南省以及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参与的协作小组;推进秦岭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2016—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陕西省水污染防治资金39.6亿元。二是加强秦岭地区水利建设,“十四五”以来安排中央水利建设投资169亿元,用于东庄水利枢纽、引汉济渭等重大水利工程以及中小河流治理、水美乡村等项目建设,有力提升了秦岭地区水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加大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补偿,2008年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优先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相关县市全部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2011年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将相关县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缺口等作为特殊支出纳入转移支付测算,2022年单独安排陕西5.53亿元用于提高转移支付补助系数,2023年安排陕西13.68亿元、再次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在增加转移支付规模的同时,健全转移支付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相挂钩的奖惩机制,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061亿元、比上年增加68.96亿元,其中下达陕西省51.83亿元、增长10.2%。
下一步,我委和有关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用好既有相关工作机制,共同支持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推进秦岭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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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