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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24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涉企营商环境审计的建议收悉。经商审计署、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从经营主体实际出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审计署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审计项目中密切关注助企纾困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工程款或未按规定及时清退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依托部门行政权力、行业影响力等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转嫁摊派费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普惠金融政策执行变形走样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不断推动涉企营商环境优化。
  您根据2022年湖北省涉企发展环境专项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提出积极宣讲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构建依法监督、审慎包容的监管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宣讲落实《条例》
  《条例》出台以来,我委会同有关方面,多措并举加快推动《条例》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做好《条例》宣传解读工作。组织《条例》宣讲解读活动,引导和督促各地方各部门对照《条例》具体规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从经营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全方位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各地区各部门也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运用各类渠道向广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讲解、宣传、普及《条例》有关知识,营造了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条例》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各地方系统梳理近年来贯彻落实《条例》,解决经营主体“急难愁盼”的主要举措和进展成效,推动《条例》各项要求落细落实,提升企业获得感。三是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文件“立改废释”。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清理与《条例》不符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1+N+X”法规政策体系,各地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重点领域法规建设进程,截至目前已有28个省(区、市)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四是梳理总结各地落实《条例》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向全国复制推广,推动各地对标先进、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及时做好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重点围绕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问题,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细落实落具体,更大力度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
  二、关于构建依法监督、审慎包容的监管体系
  近年来,我委、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便捷市场准入,积极创新市场监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措施。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涉企行政事项改革。二是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编制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清单化管理。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的衔接,有力提升了市场监管系统协同打击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效能。四是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围绕民生保障、关键环节,持续加强互联网平台、医药、公用事业、建材等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2022年共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9件,罚没金额7.35亿元。综合运用规则引导、行政指导、约谈警示、行政处罚等梯次监管工具,丰富监管方式和措施,大力提升监管执法的科学化水平。五是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组织对社会关注度高、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航运交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金融等五大重点领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组成4个地方检查组赴河北、辽宁、江苏等8个省份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进一步拓展了涉企违规收费治理的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改善。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保持整治涉企乱收费的高压态势。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加推进涉企收费领城立法修法。二是持续规范执法事项,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梳理市场监管领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三是持续细化政策措施,以经营主体实际需求和困难为切入点,细化市场准入和竞争环境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委牵头建设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46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广泛归集共享各类信用信息,目前已归集1.6亿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超过730亿条。建设“信用中国”网站,发挥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窗口”作用,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网站日查询量突破2亿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高质量社会信用环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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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19日
发布时间:2023/08/19
来源: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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