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04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李克强总理指出,要通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近年来,我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为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进一步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采纳。结合您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及下一步考虑报告如下:
一、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
2014年6月,我委报请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作为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全面部署了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各方面任务,为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此后,我委先后推动出台了9个制度性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全覆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政策框架基本成型。2022年3月,我委又牵头报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了方向和思路。我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起草《信用建设法》草案文本,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同时,指导和推动地方信用立法,目前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专门的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9个地方已列入立法计划。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开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牵头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联通了46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广泛归集共享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逐步成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总枢纽”。“信用中国”网站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日访问量达1.2亿次。同时,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委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提出构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将包括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费等在内的14类、37项信息纳入共享范围,通过充分发挥信用信息价值,提升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
三、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2019年,我委起草并报请印发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推动相关部门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如在海关系统,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平均查验率不足1%,失信企业查验率则高达90%以上;在纳税领域,信用评级为A级的纳税人可按需领用发票,D级纳税人领用则严格限量,不能享受相关便利政策;在交通运输领域,交通运输部每年组织开展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信用评价高的企业可获得减少检查频次、容缺受理、招标投标优先选择等激励举措;在生态环境领域,浙江省把生态环境信用评级差的企业作为检查重点,案件转化率较常规抽查提高了5倍以上。
四、规范和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2020年,我委起草并报请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按照该意见要求,我委牵头编制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将失信约束措施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确保实现您提到的惩戒措施过惩相当、在全国范围内统一。
五、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为充分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自2017年起,我委即按照分级分类、过惩相当的原则制定了信用修复规则,对绝大多数行政处罚信息,在最短公示期届满后,只要企业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并公开作出信用承诺的,经申请即撤销信息公示,恢复良好信用。2019年,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进一步明确“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的具体要求。目前,我委正在研究起草《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在前期实践基础上持续完善信用修复制度。
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
我委积极配合中央宣传部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活动的通知》(发改电〔2018〕523号),组织地方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城市接力活动、“百城万企亮信用”、企业信用承诺、“诚信万里路程 失信整改百万”等专项活动。2016年以来,中央宣传部、我委联合发布了五批共52个“诚信之星”先进事迹,通过树立诚信典型,传播诚信事迹,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带动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下一步,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社会信用立法,不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弘扬社会诚信意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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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