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39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宁夏加快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2019年,我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以下简称“四部门”)印发实施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在北京、上海等医疗资源富集地区遴选若干优质医疗机构,通过建设分中心、分支机构,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方式,在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让群众就近享受高水平医疗服务,加快实现“大病不出省”。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我们将河北等8个省份纳入试点地区,明确了首批30家输出医院,聚焦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集中、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和创伤等病种开展试点项目建设。根据地方申报和专家评审情况,分两批批复了26个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两年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试点地区引入优质医疗资源填补空白,当地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患者外转率明显下降;输出医院加大品牌、人才、技术、管理等输出力度,服务辐射范围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发挥了深化医改示范引领作用。实践证明,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方向是正确的、路径是可行的、效果是明显的、群众是满意的。
在总结试点项目建设经验基础上,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将宁夏等其他省份分批次纳入建设范围,高水平输出医院增加至89家,进一步增加输出专科类别,更好满足不同地区和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经过地方申报、专家评审、优化完善、调研走访等环节,根据项目成熟度和专家组意见,四部门研究批复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儿医院等24个项目建设方案,并将按照“每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标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建设。
近期,四部门已启动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宁夏再次申报了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宁夏医院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申报项目的筹备进展。结合集中汇报、实地调研和年度工作安排等情况,对于宁夏申报的符合相关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我们将按规定积极支持。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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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