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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371、2694、2964、

5842、5848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康养产业发展水平相关措施、把丹东市建设成为全国康养品牌试点城市、加快发展辽西先导区环京津冀康养产业、支持商洛打造中国康养之都、加快康养产业行业标准及准入法规建设等建议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十四五”时期,老年人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1962年后的“婴儿潮”陆续进入老龄阶段,“新老年群体”财富储备更加充足、消费发展空间巨大,康养产业等“银发经济”迎来发展机遇。你们提出的建议对于培育壮大康养产业,具有很强的参考意义和借鉴价值,有利于激发经济新动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体系
  关于王文保、崔荣华代表反映的“具体产业设计有待完善”“康养产业发展有待规范”等问题,以及提出的“继续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等建议,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2019年,我委牵头编制并报请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将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框架体系的重要内容,明确打造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银发经济等重要举措。2021年,我委牵头编制并报请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对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培育老年人生活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等进一步作出系统部署。
  二是规范产业发展标准。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动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发展,准确反映产业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制定《健康产业统计分类(2019)》《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明确了健康产业和养老产业的概念,科学界定了统计范围,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规范康养产业发展标准和行业监管提供了有力统计保障。民政部推动发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养老机构提高康养服务水平明确了规范要求。
  三是完善支持政策。近年来,我委报请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从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打造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等方面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鼓励引导康养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同时,牵头出台养老机构电水气热等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等专项政策,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养老增列为鼓励类行业,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完善规划土地、税费优惠、财政补贴、融资支持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二、关于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关于王文保、崔荣华代表反映的“专业人才智力支撑不足”“康养专业人才比较匮乏”等问题,以及提出的“加强康养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培养专业人才队伍”等建议,各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鼓励引导各类院校设置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新增“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列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二是加强康养人才队伍建设。民政部颁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通过增加技能要求、放宽入职条件、提升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缓解养老护理人才短缺矛盾;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列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
  三是支持医务人员在养老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保障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
  四是推动康养服务领域产教融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我委、教育部等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2021年公布首批63家包含康养服务领域在内的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
  三、关于建立多元投入体制
  关于崔荣华代表提出的“建立多元投资体制”建议,各有关部门已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进行支持: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财政部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支持项目地区为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通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等。一些地方还结合本地区养老服务发展需要,制定出台了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营补贴政策。
  二是银行业金融支持。人民银行引导加强对养老产业的信贷投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承贷主体,拓宽服务范围,优化信贷服务,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合理融资需求;联合我委印发《关于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的通知》,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
  三是保险业金融支持。银保监会通过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出台长期医疗险相关政策、丰富老年人保险供给、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等具体举措,鼓励各类保险机构深入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养老社区投资运营,开展养老产业领域创新和探索。
  四、关于支持地方发展康养产业
  关于王文保、金京哲、王尚典、郑光照代表提出的“支持山西省打造国家智慧健康养老试点”“把丹东市建设成为全国康养品牌试点城市”“加快发展辽西先导区环京津冀康养产业”“支持商洛打造中国康养之都”等支持地方创新创优的建议,我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试点示范的方式,积极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培育和发展相关产业,已经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在顶层设计中规划布局一批重点发展区域。《“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设立“规划布局一批银发经济重点发展区域”专栏,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规划布局10个左右高水平的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在全国打造一批银发经济标杆城市,推进在服务业融合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技术新业态培育方面的探索创新”,高位部署地方发展康养产业等银发经济。
  二是在相关试点中推动地方发展康养产业。我委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机制,引导地方在促进业态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示范,明确提出“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化发展”;近期已印发通知确定61个重点联系城市,指导在发展康养产业上创新试点,将对进展情况持续跟踪问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对全国的示范带动效应。
  三是持续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民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开展了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评选工作,共评选出167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297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69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编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向社会发布118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以及120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养老服务业中的融合应用。
  五、关于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研究采纳你们所提宝贵建议,持续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全国和地方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推动完善法律法规。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和老年人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社会参与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强化立法保障。
  二是进一步落实落细规划政策。持续做好《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推进康养产业发展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康养专业人才培养。继续扩大康养领域人才供给,提升相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完善人才激励政策。
  四是进一步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积极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康养产业,不断满足行业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
  五是进一步支持地方大力发展。在规划布局银发经济重点发展区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等工作中,指导和支持山西省、辽西先导区、丹东市、商洛市等有效参与,对各地在康养产业发展的创新探索进行宣传推广。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22日
发布时间:2022/08/22
来源:社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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