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83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将岳阳市打造成为全国守护好一江碧水生态文明示范首倡地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岳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一是支持岳阳港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联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岳阳港总体规划(2035年)》,积极推进岳阳港建设绿色港口,加强港口岸线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全面提升港口污染防治能力。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和推动岳阳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设施先进、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港口。
二是支持推动岳阳沿江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中央财政通过制造业领域相关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积极支持智能制造领域绿色化转型。专项资金方面,行业主管部门采用“揭榜挂帅”竞争方式确定支持项目,符合条件的岳阳市智能制造项目可积极申报。政府投资基金方面,由中央财政会同社会资本联合发起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岳阳市相关企业可与基金积极对接,争取支持。
二、关于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我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积极支持岳阳市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岳阳市已入选第二批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支持岳阳市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岳阳市等沿江城市为重点,开展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和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岳阳市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二是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突出“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要求,指导编制包括岳阳市在内的地市规划。生态环境部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已支持实施岳阳市东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岳阳市新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岳阳市东风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400余个项目。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岳阳市水生态环境治理。
三、关于在规划调整方面给予支持
自然资源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推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岳阳市可结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工作,科学有序统筹安排发展、保护、安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为推动岳阳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下一步,如岳阳市今后因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规划的,可按程序报批。
四、关于在用地保障方面给予支持
自然资源部积极指导支持岳阳市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实施土地复合利用和立体开发,通过土地利用方式转型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和完善政策体系,指导和支持岳阳市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五、关于在资金统筹方面给予支持
中央财政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渠道积极支持岳阳市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支持。下一步,中央财政将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岳阳市在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现新突破。相关资金将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岳阳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自主安排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六、关于支持岳阳打造成为全国守护好一江碧水生态文明示范首倡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有关要求,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不再自行设立、批复冠以“生态文明”字样的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基地等。关于支持岳阳打造成为全国守护好一江碧水生态文明示范首倡地,建议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委积极支持湖南省及岳阳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岳阳市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沿江环湖生态旅游廊道建设,科学论证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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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