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372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明确危险废物及化工副产品分类管理的建议收悉,全国人大交由生态环境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安全有效处置。你们所提意见建议对推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具有重要借鉴参考意义。
一是完善危险废物处置顶层设计。不断提升危险废弃物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配合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办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不断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
二是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办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同时明确了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重点任务。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积极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探索建设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农林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发挥协同处置效应。
三是推动危险废物与化工副产品应用。报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持续推进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不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
四是畅通危险废物处置渠道。推动落实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类别实行特定环节豁免管理,推进危险废物转移运输便捷化,完善“点对点”的常备通行路线,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
五是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的通知》,提出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补短板力度,推进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配合财政部印发《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加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管理,有效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2021年共安排7.0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研究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完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推动危险废物安全有效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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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