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84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2021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近年来,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不断提升,2021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约3.8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5.5%。一是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全国所有省(区、市)组建了电力交易中心,并成立了北京、广州两个国家级区域电力交易中心。进一步深化和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频次不断提升,规则体系持续完善。全面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山西、广东等第一批试点地区已实现现货市场不间断试运行,更好反映实时市场供需和价格,江苏、辽宁等第二批试点地区已开展了模拟试运行,其他13个非试点地区完成了方案及相关规则的编制工作。二是电力市场对高比例新能源适应性不断提升,2021年9月,推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组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环境价值和消纳成本,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三是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研究吸纳你们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有序推动国家市场、省(区、市)/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加强不同层次市场的相互耦合、有序衔接。按照先增量、后存量原则,分类放开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统筹推动、联合设计,加快形成“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电力市场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进入不间断运行,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二是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完善电力安全生产和供应标准,全面分析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的系统安全风险,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科学监测。提升电力系统的可靠裕度,适度超前开展电源和电网规划建设,保障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极端条件下重要用户不停电,城市基本运转,尽量降低社会影响。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探索研究建立容量成本回收机制,有效引导电源投资,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三是提升电力市场对高比例新能源的适应性。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对报价未中标电量不纳入弃风弃光电量考核,新能源比例较高的地区可探索引入火电机组快速爬坡等新型辅助服务。持续推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构建主要由市场形成、能独立体现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的新能源电价机制。积极支持各地不断完善需求侧响应机制,通过竞争性、市场化方式形成需求侧响应价格,引导电力用户主动参与削峰需求响应,同时加强与电力市场的衔接,有序推动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合理疏导需求侧响应成本。
四是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政策的落地执行,综合运用市场化、法制化办法,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完善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增量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理顺输配电价结构,提升电价机制灵活性。探索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机制,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居民用户高峰少用电、低谷多用电。组织对电网代理购电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评估,健全完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制度。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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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