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04号建议的答复
安徽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民航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流域省际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2016年,我委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并对地方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给予奖励支持。2018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引导和鼓励相关省份建立跨省和省域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体制。在上述政策的支持引导下,安徽省分别与浙江省、江苏省建立起新安江、滁河两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中央财政积极安排奖励资金予以支持。2021年,财政部牵头出台《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省要积极开展协商谈判,推动补偿机制尽早落地,及时开展协议补偿资金清算。中央财政对机制建设进展快、成效好、积极探索创新的省份给予资金倾斜。目前,在系统总结地方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将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作出了专门规定。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提出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指导、协调和支持,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二是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责,提出流域沿线相邻省份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签订行政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同时,对于实践中面临的地方政府间合作机制建立难问题,提出上一级政府应承担协调职责。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条例》尽快出台,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长江等重要流域加快建立补偿机制,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关于将黄山市纳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支持在黄山市定期举办中国生态产品博览会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选择跨流域、跨行政区域和省域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地区,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重点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供需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开发、保护补偿、评估考核等方面开展探索,并明确由我委统筹抓好试点示范工作。为系统稳妥推进试点示范工作,2021年11月,我委印发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向、范围、时限、条件、流程及保障措施等要求。目前,我委正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
黄山市是著名的旅游文化名城,生态资源丰富、生态本底良好,可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先试先行,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合理挖掘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推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下一步,我委将综合考虑黄山市自然资源禀赋条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工作基础,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统筹研究考虑黄山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同时,我委将配合有关方面,积极鼓励支持黄山市适时举办生态产品博览会,加大生态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扩大生态产品市场份额,推动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
三、关于将黄山市机场迁建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关规划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民航运输需求稳步增长,包括黄山市在内的多地提出机场迁建需求。为科学决策、稳妥有序推进机场迁建项目实施,我委会同民航局就“十四五”期间机场迁建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十四五”民用机场改扩建和迁建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了机场迁建项目实施和中央资金支持的有关原则。考虑迁建黄山机场主要为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且地方政府表示地方财力能够承担项目建设资金,本着从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角度出发,我委已将研究迁建黄山机场纳入《“十四五”民用运输机场建设规划》,支持地方政府适时开展该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四、关于支持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等项目建设
我委、水利部积极支持新安江流域水利工程建设。近年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66亿元,支持列入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黄山市月潭水库建设,月潭水库已于2020年底下闸蓄水,有力保障了新安江流域特别是黄山市的防洪、供水安全。
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加大对新安江防洪治理相关工程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的指导力度,加快推进黄山市城市防洪规划的审批和实施。
感谢安徽代表团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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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