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834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老工业城市和资源枯竭型城市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十三五”以来,我委充分发挥宏观经济部门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老工业城市和资源枯竭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更新改造和绿色低碳转型,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取得了务实成效。
一、关于老工业城市补助政策方面
(一)关于政策支持。为加快推动新时期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2020年,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0〕839号),支持老工业城市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塑造城市发展新空间。指导淄博市等老工业城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并印发实施“生活秀带”工作方案,研究了解淄博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土地政策和审批制度有关情况,鼓励淄博市探索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新路径并加强宣传推广。同年,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推动老工业城市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0〕874号),支持老工业城市立足自身发展基础、区位条件和比较优势,做精做强支柱产业,指导淄博市等老工业城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并印发实施“产业名城”工作方案。2021年,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1〕1618号),支持淄博市培育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支持淄川经开区按规定创建国家级开发区。2022年,在对老工业城市经济运行持续监测基础上,研究建立老工业城市重点联系机制,将淄博市作为重点联系城市加强日常沟通和跟踪监测,及时了解诉求,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二)关于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委持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对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十三五”以来,通过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专项共支持项目690余个,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约91亿元,其中支持淄博市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项目11个,下达资金约2亿元。2017—2021年,通过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重点园区建设专项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1.8亿元,支持淄博示范区建设。同时,“十三五”期间,财政部安排山东省各项转移支付资金11352亿元,年均增长8.8%。2021年安排山东省转移支付资金2641亿元。2022年,中央财政已下达山东省均衡性转移支付602亿元,较上年增长8.4%,支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93亿元,支持地方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下达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转移支付资金433亿元,用于补充县区财力、支持基层落实新出台留抵退税和其他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等。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加快推动“产业名城”“生活秀带”等方案落地落实,及时了解淄博市等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情况,做好政策资源对接,帮助获得更多支持。同时,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的引导带动作用,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研究加大对山东省的支持力度。山东省可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对淄博市等地区的支持,推动淄博市等老工业城市凤凰涅槃、加速崛起,尽早实现跨越式转型发展。
二、关于资源枯竭城市政策方面
(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为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解决因资源开发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加快转型发展,财政部于2007年设立了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我委会同财政部将淄博市淄川区纳入资源枯竭城市补助范围。此前,经国务院批准,曾实行退坡政策,自2016年起财政部按因素测算分配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切块到省,由省级财政统筹研究处理资源枯竭城市等补助退坡后的问题。2021年,我委报请国务院批复后印发的《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提出,将继续通过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包括淄博市淄川区在内的相关地区予以支持。2022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修订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安排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并适当加大力度,下达山东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1.9亿元,比上年增长26.3%。此外,现行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具有内在“自动补偿”机制,地方政府因资源枯竭、弥补公共服务欠账、转型发展导致的财政减收增支,相应表现为其标准财政收入的减少或标准支出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标准收支缺口自动放大,享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数额将相应增加,形成对财力缺口的自动补偿。截至目前,淄博市淄川区累计获得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约28亿元,对帮助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增强转型发展内生动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政策。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省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省级政府确定。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淄博市(淄川区)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可按程序向山东省申请发行专项债券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财政部统筹考虑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情况、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等因素,继续通过现有渠道对其转型发展予以支持。山东省可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补助力度,支持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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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