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963号建议的答复
宁夏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宁夏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宁夏代表团的有关建议对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统筹考虑。
一、关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对红寺堡区予以倾斜支持
2022年,我委安排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支持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县级公共实训基地,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当地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助力提升当地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十四五”以来,我委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瞄准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并向宁夏红寺堡区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倾斜。2021年,我委商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安排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950万元,支持红寺堡区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围绕“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开展赈济模式探索创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更多新路径新方式。下一步,我委在安排以工代赈、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将商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大对红寺堡区的倾斜支持力度。
二、关于强化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支持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提出在西部地区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有关文件,明确提出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关要求,西部10省(区、市)共确定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中包括红寺堡区。为集中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28个中央相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制定了包括财政、金融、土地、人才、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14个方面倾斜支持政策,全面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尽快补齐区域发展短板。比如,2021年,水利部联合财政部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178万元支持红寺堡区巴庄子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目前灌区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巴庄子灌区项目实施后,恢复灌溉面积2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60万公斤,为红寺堡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助力红寺堡区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关于支持红寺堡区重点产业发展
2021年、2022年,中央财政先后安排宁夏回族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49亿元、35.14亿元,优先用于培育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和品牌打造。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产业比例已达到50%以上,2022年进一步提高产业资金占比,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短板。同时,中央财政2021年安排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42亿元,支持宁夏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推动宁夏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安排8000万元在宁夏支持包括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在内,以葡萄、肉牛、滩羊、枸杞等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13个,引导当地加工产能合理布局,强化精深加工,推动红寺堡区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升级。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红寺堡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支持红寺堡区建设清洁能源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宁电入湘”工程
宁夏——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即“宁电入湘”工程)是国家以开发沙漠光伏大基地、输送新能源为主的特高压输电通道,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宁夏红寺堡区新能源资源较为丰富,已纳入宁电入湘特高压输电工程的配套新能源开发场址。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积极支持宁夏红寺堡区在落实好新能源资源条件、建设条件和电源接入条件的前提下,大力推动清洁能源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同时,鼓励在当地因地制宜推进“光伏+”综合利用行动,创新农(牧)光互补等复合开发模式,高质量建设红寺堡区清洁能源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感谢宁夏代表团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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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