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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356号建议的答复

 

  四川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将水电纳入全国绿电交易范围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我委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强行业顶层设计,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截至2021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0.63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4.8%,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显著。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798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6.5%、13.8%、12.9%和1.6%。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对于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四川代表团提出的将水电纳入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范畴等建议,对于鼓励可再生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具有积极意义。
  二、我委积极推进绿色电力交易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2021年,我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1﹞1260号),批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上报的《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意组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要求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通过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全社会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共识,充分激发供需双方潜力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同时明确要加强绿电交易与绿证制度的衔接,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制度,根据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需要,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向北京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批量核发绿证。根据《方案》,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建设初期,绿色电力产品主要为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水电。
  2021年,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开展绿电交易92.28亿千瓦时,其中首次试点交易79.35亿千瓦时,后续新增交易12.93亿千瓦时;省内73.07亿千瓦时,省间19.21亿千瓦时。从交易价格来看,国网区域首次试点交易成交电价较当地中长期市场均价高3-5分/千瓦时,南网区域首次试点交易成交电价较当地风光现有价格基础上高3分/千瓦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印发后,随着燃煤电量市场化交易价格上涨,绿电交易价格也有所增长,国网区域较当地原燃煤基准价平均上涨6分/千瓦时(宁夏最高,达到9.45分/千瓦时),南网区域较当地原燃煤基准价平均上涨3-6.1分/千瓦时(广东最高)。从发电侧来看,国网区域成交电量中光伏占比91%、风电占比9%。国家电投集团成交电量最大,其次为中广核、中国大唐等发电集团;京能、河北建投等地方能源企业和浙江正泰等民营企业也积极参与了绿电交易。南网区域成交电量中光伏占比75%、风电占比25%。中广核集团成交电量最大,其次为广东省能源集团、国家电投等发电集团;华润、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三峡、广州发展集团等能源企业也积极参与了绿电交易。从用户侧来看,呈现高度集中的特点,国网区域成交电量排名前五的企业电量占比达81%;南网区域成交电量排名前四的企业电量占比达61.4%。整体来看,跨国企业、外向型企业购买绿电需求较为强烈。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做好绿电交易规则研究,有序扩大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能源类型,同步完善绿证制度,做好绿证与绿电交易的衔接,在统筹考虑与国际接轨、能源转型和能源保供的现实要求以及绿证与绿电交易市场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将水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逐步纳入绿证核发范围的可行性,有序引导用户更多消费绿色电力。
  感谢四川代表团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9日
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运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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