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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333号建议的答复

 

  广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广西石漠化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国家林草局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广西石漠化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持力度
  “十四五”以来,我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1.49亿元,支持广西实施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荒漠化治理、湿地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有效促进了工程区生态系统质量的持续改善。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同意,我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根据《总体规划》部署,由国家林草局牵头编制了《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已经将广西纳入“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并专门规划了“湘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提出“以石漠化严重县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种草)、草原改良、土地综合整治等多种措施,着力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推进水土资源合理利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相关规划实施,持续加大对广西岩溶石漠化治理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建立健全石漠化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法制化,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实施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建立行政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核心是把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转化为制度,推动解决生态保护补偿实践中的难点和堵点,激励生态保护者更好履行生态保护职责,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目前,《条例》已按程序上报国务院。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立法审查等相关工作,推动《条例》尽快出台,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感谢广西代表团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10日
  
发布时间:2022/10/10
来源:农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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