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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01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打通南北盘江红水河水运大通道的建议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红水河是西南地区连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水运主通道,提升龙滩水电站通航设施标准、打通红水河高等级航道,对于畅通西江航运、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部门以及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协调推进龙滩水电站通航建筑物标准调整,研究支持提升航道标准,着力推动红水河尽早实现通航。

  一、关于红水河航道等级标准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支持地方实施了北盘江董箐库区、光照库区航运建设工程等项目,为系统提升红水河航道通航标准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交通运输部拟将红水河—黔江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红水河龙滩以下梯级通航设施新改建项目纳入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目前,我委正会同交通运输部修编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将积极研究支持红水河航道提升为三级通航标准问题,并同步协调推进《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相关航道调整工作。下一步,对于纳入国家规划的航道项目,我们将支持地方加快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实施,并研究予以中央资金支持。

  二、关于加快推进龙滩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

  2017年以来,我委在前期多次协调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开展龙滩水电站通航建筑物建设标准调整研究论证工作。组织编制完成《红水河龙滩水电站通航建筑物由通航500吨级船舶调整为1000吨级建设方案》并开展咨询论证,多次专题衔接推进工程调整报批手续。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就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履行报批程序。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协调推进项目报批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建设并发挥作用,为红水河早日实现通航创造条件。同时,也将按照“先通后畅”原则,统筹考虑红水河通航标准系统匹配性,支持地方深化论证岩滩水电站通航设施改造提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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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3日

发布时间:2021/08/03
来源:基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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