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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46号建议的答复

 

  辽宁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将“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积极支持东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北京至沈阳、哈尔滨至牡丹江、哈尔滨至齐齐哈尔等高速铁路建成通车,牡丹江至佳木斯、敦化至白河高铁已建成试运行,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加快建设,哈尔滨、长春等枢纽机场改扩建加快推进,抚远、通化、营口、霍林河等一批支线机场建成投运,这些项目的实施对于加强区域互联互通、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限制,东北地区对外通道仍然较为单一,区域内部分运输通道服务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推动构建东北地区对外运输通道,进一步完善东北地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促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和沿边开发开放。

  建设“东北陆海新通道”,有利于拓展中国与欧洲之间的铁路运输通道,对于畅通我国与蒙古、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区域重要经济体贸易联系,强化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东北地区更高质量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长远看有利于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增强我国在国际合作中的优势和地位。客观上讲,建设“东北陆海新通道”面临的境内基础设施条件总体较为完备,沿线国家铁路已全部建成、运输能力较为富余,辽宁沿海港口群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成熟,但对通道货源货流组织、经济社会效益等研究尚不深入,通道境内段尚存在缺失路段且为地方铁路,受地方政府财力制约,建设相对滞后,境外段铁路建设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等编制和实施,积极支持建设“东北陆海新通道”,支持地方加强与国铁集团沟通衔接,在充分利用既有铁路通道能力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缺失路段建设,尽早形成通道能力;有针对性地强化铁路运输组织,更好服务区域及通道建设需要;加强枢纽城市建设指导,完善枢纽衔接通道布局,增强枢纽服务功能;继续支持锦州港、盘锦港、葫芦岛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港口航道等设施建设,提升港口基础设施总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地区机场布局,提升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从各个方面为“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创造条件,促进“十四五”时期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建议地方政府在对通道名称、沿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运输需求、通道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取向等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科学研判通道建设重点和时序,加快推进地方铁路缺失路段建设,为相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开发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感谢辽宁代表团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1月29日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基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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