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4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专项支持政策、从国家层面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出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专项规划
我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发改基础〔2021〕829号,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支持规划研究重庆新机场、嘉陵江井口枢纽提升工程等项目。由于兰渝高铁、万州至黔江高铁、黔江至吉首高铁联络线、广忠黔铁路等项目尚未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我们支持地方会同国铁集团等有关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区域路网布局,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运输需求等情况,深入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我们将深入推进前期研究工作。对于永川至荣昌至自贡高速公路、合川至武隆高速公路,我们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运输需求和财力支持等,深入研究相关项目纳入规划的可行性,对各方意见一致、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在《国家公路网规划》修编时统筹考虑、积极支持。
二、关于制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建设专项支持政策
《规划》明确提出,我委、交通运输部牵头协调推进成渝地区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为规划实施创造条件。一是推动建立并强化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资金保障协同机制,在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推动绿色、低碳交通项目进入绿色项目库。二是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交通项目。三是支持地方交通投资平台盘活存量资产,推进交通沿线用地综合开发增值收益支持交通发展,用好用活地方交通投资基金。四是优先保障重大交通项目用地需求,在空间规划、用地指标和审批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三、关于设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建设专项基金
我委中央预算内投资、交通运输部车购税等中央资金均向西部地区倾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近期,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进一步提高了西部地区普通国道等公路的补助标准。建议地方按规定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我们将积极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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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