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459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浙皖闽赣四省边际花园城市群建设打造长三角城市群“后花园”的建议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民航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衢黄南饶“联盟花园”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19〕21号)明确“加强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发展,加强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协作,共同打造长三角绿色美丽大花园。”浙江衢州、安徽黄山、福建南平、江西上饶合作共建浙皖闽赣(衢黄南饶)“联盟花园”是加强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协作的具体行动,对推动省际边界地区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鉴于目前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已经印发,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统筹研究衢黄南饶“联盟花园”建设有关内容,在相关工作中予以积极考虑。
二、关于加强对“联盟花园”建设的指导和帮助。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下一步,我委将立足职能,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制定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评选标准,编制出台《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培育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实施方案》,积极指导长三角地区在内的重点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加快整合,在此项工作中加强对浙皖闽赣(衢黄南饶)“联盟花园”相关工作的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景区、度假区和街区统筹考虑纳入创建名单并予以支持。
三、关于支持“联盟花园”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在铁路方面,我委支持地方会同有关方面根据区域路网布局,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运输需求等情况,深入研究连接浙皖闽赣四省边际城市景区的旅游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将在编制相关规划时予以统筹考虑。在公路方面,我委支持地方通过改造、提升、连通既有国省县道,加强重点景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交通联系。交通运输部将根据近日印发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相应地区各类车购税补助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结合“十四五”时期相关规划的编制和推进实施,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所提地区旅游路等交通项目予以相应支持,促进形成交通带动旅游、旅游促进交通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在民航方面,建设通用机场属于地方事权,建议请衢黄南饶四市所属省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序推进区域通用机场建设,并积极培育通用航空市场,持续释放市场潜力。我委将会同民航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通用航空发展顶层设计,推动低空空域改革,积极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发展通用航空,申报推进低空旅游示范区建设。在水路方面,我们将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有关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和指导服务,推动浙赣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
四、关于在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和高等级景区创建工作上给予支持。国务院《“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将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协作区作为全国20个特色旅游功能区予以支持,文化和旅游部一直关心支持“联盟花园”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先后支持该区域成功创建9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在研究论证的前提下,对“联盟花园”建设纳入“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并作为国家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重点试点予以支持,并继续支持浙皖闽赣四省深化区域合作和协调发展机制,强化区域间资源整合和协作,共同设计旅游线路,合作开发旅游产品,不断提升旅游产品、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标准打造高品质旅游目的地,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景区创建申报国家5A级旅游景区。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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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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